云维股份:云维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2024-03-29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
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军、叶明、施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王军先生、叶明先生、施谦先生
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
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
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堇事叶明关千2023年独立性自查报告
本人叶明, 于2021年4月起连任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
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时间为2023年1月1
日-2023年12月31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序号 事项 自查结果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丹、
1 口是否口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吐、
2 口是否口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巳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
3 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口是否应
父母、子女;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4 口是否订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5 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口是否矿
位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6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 口是否口
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主要负责人;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
7 口是否订
人员;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8 口是否矿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 "
*如上述任何一项填写为 是 ,请在以下就具体事宜进行
详细解释:
经自查, 本人在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报告人:
2024年3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