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维股份:云维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2024-12-21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2月19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
加表决独立董事3名。经3名独立董事共同推选,由施谦主持会
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本公司
《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本着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第十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
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查论
证,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方案
如下:
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云南省电力投
资有限公司、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合和(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由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本
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且经
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
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
露。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①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
交易相关事宜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②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
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
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
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
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云维股份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
日、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80%
前20个交易日 3.51 2.81
前60个交易日 3.24 2.60
前120个交易日 3.13 2.51
注:交易均价的80%的计算结果为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云维股份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
行价格为2.6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云维股份发生派息、送
股、配股、增发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
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云南省电
力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合和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云维股份作为交易对价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根据以
下公式计算: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
付的交易对价÷发行价格。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的新
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资本
公积。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
完成,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及发行股份数量将以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且经有权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
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在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云维股份如有实施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
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经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
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锁定期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云南省电力投
资有限公司、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发行中认
购的云维股份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
让;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云维
股份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
份锁定期内,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及其因上市公司送
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部分,均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
排。具体锁定期安排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中的有关规定,由相关方在正式股权购买协议中进行约
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云维股份截至发行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照本
次发行后其各自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具体安排
将由本次交易相关方在正式股份购买协议中最终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过渡期损益安排
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
对过渡期损益安排进行约定,标的公司过渡期安排将于本次交
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各方另行签署协议正式约
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编制了《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
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标的公
司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并结
合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初步判
断,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为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云南省国资委。本
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
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云南省电
力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合和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小龙
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明确本次交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推进本次交易的顺
利进行,同意公司分别与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小龙
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待本次
交易的有关资产价格等内容确定后,公司将签订正式协议,另
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
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后
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
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
定情形的议案》;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
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
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
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后认
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
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经公司自查论证,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
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
响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
跌幅未超过20%,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的议案》;
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应履行的
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12个月内未发生《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
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
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
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本
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提请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出席独立董事签字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字:
施 谦 杨继伟 于定明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