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六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审议的独立意见2024-03-20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七届六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审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七届六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对《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考核要
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
司本次回购注销全部5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票
1,852,000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间,公司已派发2022年度红
利,回购价格调整为10.145元/股,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向激励对象支付
回购价款18,788,540元。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实施。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的回购原因、价格等
事项的审议程序依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实施回购注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