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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实达: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4-20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和召集召开会

议,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会议决议经委员

会全体委员签字确认后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符合相关规定。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为公司独立董事蔡

金良、许萍、苏治,由独立董事蔡金良(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委员会召集人。

    上述人员均具备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重点对公司 2022
                                                    - 1 -
年度报告、2022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等

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对 2022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进行了监督、

检查和审核。审计委员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                                       重要意见和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期                                           建议
                      1、关于续聘中兴财光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第十届董事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一致通过并
2023 年 1 会审计委员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
月 16 日 会第五次会 2、公司审计机构就公       司董事会审
              议      司 2022 年年报审计计        议
                      划和公司审计委员会
                      委员暨公司独立董事
                      进行沟通。
                      公司审计机构就公司
          第十届董事                          一致通过并
                      2022 年年报审计计划
2023 年 3 会审计委员                          同意提交公
                      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委
月 27 日 会第六次会                           司董事会审
                      员暨公司独立董事进
              议                                  议
                      行沟通
                      1、公司独立董事与审
                      计机构就公司 2022 年
                      度报告审计情况进行
          第十届董事 沟通交流。               一致通过并
2023 年 4 会审计委员 2、公司经营层向独立      同意提交公
月 19 日 会第七次会 董事汇报公司 2022 年      司董事会审
              议      经营情况和 2023 年经        议
                      营思路,并解答独立董
                      事与审计机构提出的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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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审议《关于中兴财
                       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
                       总结报告》。
                       4、审阅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
                       5、审议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2 年履职情况
                       报告。
                       6、审议公司 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届董事                        一致通过并
2023 年 8 会审计委员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 同 意 提 交 公
月 25 日 会第八次会    告及其摘要           司董事会审
              议                            议
          第十届董事                        一致通过并
 2023 年
          会审计委员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同 意 提 交 公
12 月 11
          会第九次会   所的议案             司董事会审
   日
              议                            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年审工作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外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董事会聘用的

2023 年年报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

                                                     - 3 -
各项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

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

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

作。

        2、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年报审计计

划,与会计师事务所商定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和内控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并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

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审计期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程序,

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企业遵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及内控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关注的

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并审阅相

关资料。按照审计时间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

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

计报告。

        (二)审阅审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并

出具了如下意见:

        (1)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

遵守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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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要求,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全面履行了其审

计责任。

    (2)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

同意将财务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和已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

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审计委

员会督促公司各单位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以保证公

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建

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

有效运行。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

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
                                                   - 5 -
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

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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