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实达: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金良)2024-04-20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蔡金良)
本人作为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诚
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
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2012年起任职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任部门
经理、合伙人。2018年8月3日至今担任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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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
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
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
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在履职过程中
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东大会
情况
独立董 应 出 亲 自 以 通 委 托 缺席 是否连 出 席 次
事姓名 席 次 出 席 讯 方 出 席 次数 续两次 数
数 次数 式 出 次数 未亲自
席 次 出席会
数 议
蔡金良 8 8 8 0 0 否 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独立、客观、审慎的对公司2023年度
董事会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
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本人依据多年实务积累的经验和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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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董事会及公司的运作经营提出了合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及重大事项的表决符合法律法
规等相关规定。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召开2次会议。
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
员、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积极参加相关
会议,与公司财务部、内审部及外部会计师及时进行沟通。本人作
为会计师就收入确认、减值事项等相关问题与外部会计师、公司管
理层进行了沟通,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等部
门就公司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认真的沟通
讨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等事
项进行沟通;认真研究并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绩
效考核,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本人
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
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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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如下:
2023年1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官网进行公告披露。
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后续分别于2023年8
月31日、9月29日、10月27日、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
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该关联交
易于2024年1月30日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公司于2024年1
月31日公告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公告》。
以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
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
要求。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的承诺事项如下:
1、2021年12月,控股股东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福建数晟)承诺依据《重整计划》所受让的全部实
达集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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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任何形式减持。
2、2021年12月,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承
诺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适时将其合法拥有或管理的优质资
产注入公司。
3、2022年2月,福建数晟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4、2022年2月,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5、2022年2月,公司破产重整计划的财务投资人承诺与公司破
产重整其他财务投资人以及其他股东不达成或签署任何形式的一
致行动人协议;公司破产重整完成后,承诺不通过任何方式谋求上
市公司的控制权。
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仍在履行中。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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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
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
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
的方式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根据选聘结果,拟聘任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及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经审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
业资格、能力以及经验,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
量,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选聘决策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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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
形。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收到财务总监赵玲女士的书面辞职材料,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同意聘任李莉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朱
向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选举朱向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上述
事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进行披露公告。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收到林征先生的书面辞职材料,因工
作调整,林征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及《关于聘任戴晓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周乐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鉴于卢梅珍女士以及陈雯珊女士因工作调整拟辞去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董事的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人员的完整,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郑章先生为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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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张凯先生为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
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
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确定,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
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
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与公司董事、监
事、管理层就公司经营、业务等事项密切沟通、积极讨论。本人
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切实可行
的建议,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尽到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
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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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
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蔡金良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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