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房 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 集团”),即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同)公司对华远置业及 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的应付债券及应付款项等债务,转让 给华远集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 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