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远地产: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2024-10-1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情况及其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房
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
集团”),即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同)公司对华远置业及
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的应付债券及应付款项等债务,转让
给华远集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华泰联合证券就本次交易完
成后是否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及上市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2023年、2024年1-4月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7777
元/股、-0.2652元/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
字[2024]第ZB11113号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在2023年期初完成,上市公
司2023年、2024年1-4月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0368元/股、0.0012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增厚,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当期
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
    虽然根据测算,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不排除本次交
易完成后华远置业因政策变化、经营管理等问题,致使净利润大幅下降,对上市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发生,从而导致出现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


                                   1
风险。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将采
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目前上市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证了上市公
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续完善经营管
理制度,全面优化管理业务流程,控制上市公司运营成本,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
理水平,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
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
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
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确
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股东合理投资回报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价值理念,在完善治理强内功、深耕主业提质增效
的同时,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原则、形式、比
例和决策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在
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重视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
司股东利益。
    三、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董事会或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拟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
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本次交易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
东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
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本次交易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
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
责任。”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陈奕彤           张芸维             吕   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