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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4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8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788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90,774,1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6.2034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刘为权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董事唐娜女士、邓蓉女士,独立董事洪连进
   先生、汪志刚先生、章卫东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监事会主席周娇女士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 2 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1.01           张岩      290,727,029            99.9838           是
   1.02           梁波      290,670,029            99.9641           是
2、 关于增补 1 名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2.01            吴文多     290,773,029           99.9996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张岩    19,655,543 99.7609     -      -       -      -
1.02           梁波    19,598,543 99.4716     -      -       -      -
2.01         吴文多    19,701,543 99.9944     -      -       -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乐天、巫昊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4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