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26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编号:2024-048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娇
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江中药业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中
药业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76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数量合计为 1,578,408 股。该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中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1 月修订稿)》《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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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
告》。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 2 名激励对象辞职、2 名激励对象到龄退休及 4 名激励对象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全部解锁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
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考分〔2020〕178 号)》《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中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1 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减去其持股期间取得的派息额
后的金额回购上述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1,133 股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款总额为 353,154.55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四、关于购买江中饮片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探索布局中医药上游资源,完善中药产业链建设,减少关联交易,
公司拟购买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江中”)所持有的江西
江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饮片”)51%股权。华润江中为公司控股股
东,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标的由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标的评估基准
日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江中饮片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
评估值为 17,657.25 万元,增值率为 21.30%;鉴于 2024 年 6 月江中饮片已完成现金
分红 7,702,243.09 元,交易双方同意在评估价值的基础上扣除已完成的现金分红。
因此,购买江中饮片 51%股权交易价款为 86,123,831.02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中
药业关于购买江中饮片 51%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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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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