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追认关联交易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追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向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提交《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前,我们与管理层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 业务规划和资金计划安排,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张立萃、张秀秀、杜继国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