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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庚星股份:庚星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歆能源)2024-03-21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庚星股份
股票代码:600753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东方大道 365 号 4 幢 409 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东方大道 365 号 4 幢 409 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
形,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2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5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6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8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2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3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5
附表 ..................................................................................................................... 29




                                                            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歆能源    指   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钟仁海
庚星股份、上市公司          指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取得庚星股份 55,500,000 股股份,占庚星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24.10%,成为庚星股份控股股东,钟
                                 仁海成为庚星股份实际控制人
浙江海川能源                指   浙江海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海川能源                指   广西海川能源有限公司
鸿基石化                    指   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泓                    指   浙江华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4 年 02 月 21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法定代表人          钟仁海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东方大道 365 号 4 幢 409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0MADBUJEL7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 股权结构

    1.2.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如下图所示:



                                     钟仁海



                                           99.98%



                              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钟仁海,其基本情况如下:
   钟仁海,男,1983 年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330621198311*******,
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
          最近五年内的主要任职信息为:2015 年 1 月起任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 年 4 月起任浙江华泓的董事兼总经理;自 2021 年 3 月
     起任浙江海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 2021 年 10 月起担任广西
     海川能源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钟仁海先生与前述公司均存在产权关系。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主要企业和业务情况

          1.3.1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控制的核心企业。

          1.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钟仁海所控制的核心企
     业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说明                          经营范围
号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
                                                物进出口;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
     浙江海川能
                                 直 接 持 股 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
1    源有限责任     30000 万元
                                 99.98%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公司
                                                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
                                                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广西海川能
2                   5000 万元    直接持股 99%   可类化工产品);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太阳
     源有限公司
                                                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海鸿融资租
                                 通过海川能源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3    赁(天津)有   30000 万元
                                 间接持股 75%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
     限公司
                                                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浙江惟能新                  通过海川能源
                                              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
4    材料有限公     5000 万元    间 接 持 股
                                              械设备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
     司                          69.00%
                                                金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

                                                 6
序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说明                          经营范围
号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
                                               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
                               直 接 持 股
                                               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浙江鸿基石                32.72%
                  69423.1053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
5    化股份有限                通过海川能源
                  万元                         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
     公司                      间 接 持 股
                                               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线、电
                               60.84%
                                               缆经营;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橡胶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
     浙江华泓新                通过鸿 基 石 化
                  178292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材料有限公                间 接 持 股
                  万元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
     司                        65.00%
                                               在:浙江省嘉兴市港区正海路 8 号)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
                                               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广西鸿谊新                通过鸿 基 石 化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7    材料有限公   17880 万元   间 接 持 股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
     司                        75.00%          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
                                               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
     浙江亚兰特                通过鸿 基 石 化 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
8    新材料科技   11000 万元   间 接 持 股 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
     有限公司                  100.00%         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
                                               险化学品经营;医用口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7
序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说明                              经营范围
号
     嘉兴港区港
                                  通过鸿 基 石 化 一般项目:海底管道运输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产融合运输
9                   3000 万       间 接 持 股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
     服务有限公
                                  100.00%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司

         1.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鉴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 2024 年 02 月 21 日,自成立至今尚不满一年,
     且除参与本次司法拍卖外,未开展实际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实际控制人钟
     仁海先生直接持股的核心公司浙江海川能源、广西海川能源以及浙江海川能源控
     制的核心子公司鸿基石化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情况如下:
         (1) 浙江海川能源(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总资产               88,502.31                    58,557.28          37,193.08
           净资产               17,228.41                    16,893.38          16,893.08
          营业收入                  -                            -                    -
           净利润                335.03                         0.30              -6.92

         注:浙江海川能源成立于 2021 年 3 月,以上为浙江海川能源的单体报表,
     其 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浙江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浙昌会所
     年审(2023)008 号审计报告书,其 2021、2023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广西海川能源(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总资产                           4,749.55                       3,076.74
             净资产                           361.68                          121.21
            营业收入                         158,264.61                      50,785.87
             净利润                           240.47                          121.21

         注:广西海川能源成立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以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鸿基石化(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总资产               663,663.03                   543,742.59        459,573.59
         归母净资产             120,764.69                   120,838.86        125,181.17
          营业收入              837,537.10                   749,050.61        555,901.32
         归母净利润              441.05                      -10,538.17         16,616.76

         注:鸿基石化成立于 2009 年 7 月,其 2021 年、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兴

                                                         8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中兴华审字(2021)第 022136 号、
中兴华审字(2023)第 020014 号审计报告书;鸿基石化 2023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钟仁海先生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

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
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钟仁海先生直接或间接
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
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海鸿融资租
                                通过海川能源间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1      赁(天津)   30000 万
                                接持有 75%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
        有限公司
                                                  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
                                                  的领域)


4、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
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之情形。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

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 2024 年 02 月 21 日,实际控制人为钟仁海。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


                                              9
    6、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6.1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任职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法定代表
人、执行
            钟仁海   3330621198311******    男        中国   浙江省嘉兴市        无
董事兼总
  经理

 监事       赵晨晨   330621199307******     男        中国   浙江省嘉兴市        无

财务负责
             徐鹏    362301197902******     男        中国   浙江省嘉兴市        无
  人

           6.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违法违规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并未受过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
    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10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1、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投资价值的判断而增
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将结合自
身在产业运营等方面的资源及管理经验,优化上市公司治理及资源配置,改善上
市公司经营质量,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助力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增持或处
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3、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海歆能源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浙江海歆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参与司法拍卖方式收购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10%
股份的议案》。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庚星股份的股份。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庚星股份 24.10%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的过程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参与司法拍卖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
55,5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4.10%。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金融法院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大宗股票司法
协助执行平台处置被执行人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庚星股份的 66,662,425
股股份,在处置过程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以 393,495,000 元的价格,竞买成交庚
星股份 55,500,000 股。2024 年 3 月 13 日,上海金融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
【(2023)沪 74 执 1515 号之二】,裁定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庚星股份的
55,500,000 股股票的所有权归海歆能源所有。
    2024 年 3 月 1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 55,500,000 股股份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自本次司法拍卖的股票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18 个月内
不得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8 个月的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钟仁海先生
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

    3.1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

    本次权益变动后,庚星股份的股权架构如图所示:




                                     12
                                       钟仁海


                                                  99.98%


                            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4.10%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及依据

    经查询上市公司近三年历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出席情况,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的股份数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平均数为
41.41%,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及其代表出席情况
                                                      代表上市公    占上市公司股份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出席代
                                                      司股份数        总数的比例
                                            表人数
                                                        (股)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     10      82,006,736        35.61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2023 年 2 月 22 日     17      100,416,443       43.60
 东大会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 年 5 月 23 日     6       100,184,755       43.50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2022 年 2 月 22 日     24      100,328,943       43.56
 东大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2022 年 1 月 5 日      5       100,169,043       43.49
 东大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2021 年 5 月 17 日     5       72,655,790        40.54
 东大会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4       72,543,490        40.48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2021 年 1 月 29 日     4       72,543,690        40.48
 东大会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55,5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4.10%,系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

                                            13
例超过最近三年历次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股东大会份额的二分之一,足以对股东
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为海歆能源,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钟仁海先生。

4、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形

    海歆能源通过参与司法拍卖成功竞买取得上市公司 55,500,000 股股份,该股
份在司法拍卖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的权利限制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根据海
歆能源收到的上海金融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3)沪 74 执 1515 号之二】,
海歆能源取得的标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海歆能源持有上市公司 24.10%股
权的质押已解除、所有司法冻结自动失效。




                                      14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上市公司 55,500,000 股股票,拍卖成交价
格为 393,495,000 元,本次拍卖价款已支付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竞拍所使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其中自有资
金来自实际控制人的投资款,自筹部分来自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浙江海川能源获
取的借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
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




                                    15
                        第六节 后续计划

1、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如未来需要进行资
产、业务等方面的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
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2、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

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

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
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具体计划,或上市
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
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但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根据上市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可能。如果上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调整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4、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修改的计划

    截止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
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结合上市
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需要,制订章程修改方案,依法履行程
序修改上市公司章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6
5、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止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作重
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6、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
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7、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
构有重大影响的具体调整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
务和组织机构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7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
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上市公司仍将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其在采购、生
产、销售等方面仍将保持独立。
    为确保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的经
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海歆能源及实际控制人钟仁海先
生承诺如下:
    “(一)人员独立
    1、不通过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以外的方式影响上市公司人事任免;
    2、不通过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以外的方式限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在上市公司任职的人员履行职责;
    3、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在本
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
    4、保证不向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金或者其他报酬;
    5、保证不会无偿要求上市公司人员为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服务;
    6、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制度、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
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与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产权上明确界
定并划清;
    2、保证不会发生干预上市公司资产管理以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及其
他资源的情况;
    3、保证不会与上市公司共用主要机器设备、厂房、专利、非专利技术、原
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等。
    (三)业务独立

                                   18
    1、保证不会与上市公司进行同业竞争;
    2、保证不会与上市公司进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3、保证不会无偿或者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要求上市公司为其提供商品、服
务或者其他资产;
    4、保证上市公司提供产品服务、业务运营等环节不依赖于本人/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
    5、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于本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系统、辅助经营系统和
配套设施;
    6、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保证上市公司拥有
独立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
    7、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形成了独立完整的业务体
系,实行经营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
    (四)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
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2、保证不会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并进
行收支结算,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3、保证不会将上市公司资金以任何方式存入本人/本公司及关联方控制的账
户;
    4、保证不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6、保证不会要求上市公司为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五)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其章程的规定,独立建立其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保证该等机构
独立行使各自的职权,保证不会通过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以外的方式对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和其他机构行使职权进行限制或者施加其他不正当影响;
    2、保证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与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经营机构
不存在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19
    3、保证不会与上市公司共用机构。
    本公司/本人承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
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海歆能源及实际控制人钟仁海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与
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为避免与上市公司未来可能发生同业竞争,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未投资于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
公司经营相同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2、本公司/本人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
后,本公司/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
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本公司/本人保证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
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同类的业务。
    4、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
之承诺。”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截止报告书签署日,海歆能源及实际控制人钟仁海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
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未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出
具承诺函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其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

                                      20
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
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本公司/本人保证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
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
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3、本公司/本人将促使本公司/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与上市公司之
间的关联关系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
交易。”




                                    21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前二十四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

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海歆能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情况。

2、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海歆能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上市公司及其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3、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

排

     截止报告书签署日前的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上市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任何补偿的承诺,也未有其他任何安排。

4、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

安排
     截止报告书签署日前的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22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海歆能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查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事
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海歆能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23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
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
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
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文件;
    4.司法裁定文件;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
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2.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3.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供
投资者查阅。




                                    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

                                                                 钟仁海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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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
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方攀峰               金川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郑培敏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0 日




                                      27
(本页无正文,为《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

                                                                  钟仁海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3 月 20 日




                                    28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庚星能源集团股          上市公司所在地       福建省-福州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庚星股份                 股票代码             600753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海歆能源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嘉兴市港
名称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区 东 方 大 道 365
                                                             号 4 幢 409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无√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否√
第一大股东         ( 本 次 股 份 转 让 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转让
                   完成后,信息披露                          完成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成为上市                            义务人成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
                                                             实际控制人成为
                                                             上市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是否对境内、境外   否√                 是否拥有境内、外 否√
其他上市公司持                          两个以上上市公
股 5%以上                               司的控制权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
多选)             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
                   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种类:普通股(A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0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0%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     变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益的股份变动的     变动数量:55,500,000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24.10%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
是否存在持续关
联交易
                                       29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
是否存在同业竞
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
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是□否√
法》第六条规定的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是√否□
办法》第五十条要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
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否□
划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否□
问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否√
否需取得批准及
批准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
是否声明放弃行
使相关股份的表
决权




                              30
(本页无正文,为《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章页)




                   实际控制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

                                                                 钟仁海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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