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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通重工:会计估计变更审核报告2024-04-02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16-00044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会计估计变更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16-00044 号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

明》(以下简称“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之第三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的规定,真实、
准确地编制并披露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发表
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
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我们的审核工作
主要限于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等工作程序,提供的保证水平为有限保证,
其保证程度低于合理保证。我们没有执行合理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中通常实施的程序,因而
不发表合理保证的审核意见。



    三、审核意见
    基于本报告所述工作,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是我们相信,贵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
情况专项说明是不公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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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情况专项说明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近年来,受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等因素影响,宏观环境的复杂性、严

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为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同

时参考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对应收账款账龄组部分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公司拟对部分应

收账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2)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相关规定,公司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对于高风险组合,确定组合的依据仍为信用评级风险高,计提方法和预期信用损失率保

持不变。

    对于账龄组合部分,变更前后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               原预期信用损失率(%)       变更后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5                             5

           1-2年                       10                            10

           2-3年                       20                            30

           3-4年                       40                            50

           4-5年                       60                            80

         5年以上                       100                           100

    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与应收账款

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一致。

    2.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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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情况专项说明


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无重大影响,具体金额将取决于 2024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的实际发生情况。

    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为:2021 年

减少 448.49 万元、2022 年减少 573.42 万元、2023 年减少 676.78 万元。

    3.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经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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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供出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报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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