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4-07-04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4-048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16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止(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
理暂行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耿明斋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拟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
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耿明斋先生,
其基本情况如下:
耿明斋,男,195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河南大学
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经济学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河南大学经
济学院名誉院长、资深教授、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耿明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
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1
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
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耿明斋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
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19 日 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19 日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 88 号行政楼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1
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2
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3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4-047)。
2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耿明斋先生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
建立和完善公司和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
手续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4 年 7 月 16 日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00-
11:30,下午 13:30-17: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
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征集对象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
3
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
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
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
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
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
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 88 号
收件人: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85332166
公司传真:0371-8533660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
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
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
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4
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
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
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
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
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
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
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
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
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
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
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
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
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
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耿明斋
2024 年 7 月 3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5
附件: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
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宇通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宇通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
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宇通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耿明斋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
事项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
“√”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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