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4-07-13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4-049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
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 司 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等文件。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在公
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
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
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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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及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并结合
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相关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
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且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
规定的”之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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