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4-03-23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24-003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2024 年 3 月 21 日和 2024 年 3 月 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2024 年 3 月 21 日和 2024 年 3 月 22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截止目前,
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
发生重大变化;
3、经公司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确认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
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
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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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需要公司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5、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
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2024 年 3 月 21 日和 2024 年 3 月 22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
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
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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