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29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 2024-005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向全体
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
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可女士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
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就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就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通过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
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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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介审计机构,
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该审计报告没有解释性说明、否定意见,也没有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就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分配方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盈利水平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高管年度考核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就关于高管年度考核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2023 年度董事会圆满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授权事项,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较
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坏账核销符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就该坏账核销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
以上第一、第三、(仅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第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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