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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传媒: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2024-03-29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新华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周钧明先生、钱翊樑先

生和袁华刚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钧明先生、钱翊樑先生和袁华刚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