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2024-03-29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
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上海
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
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评估,近一年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管理建议书,并
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
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
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师与公司管理层以及独立董事的沟通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1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
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沟通。
(二)2024 年 3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
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 、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预算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另外,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截至 2023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
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立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
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