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4-03-26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东浩兰生会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东浩兰生会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在提交董事会
会议审议前,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内
容合法、有效。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是基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
租金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
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
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
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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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吕勇 李海歌 李益峰
2024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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