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04-11
公司代码:600826 公司简称:兰生股份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所属全部子企业。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架构、社会责任、人力资源、资金活动、会展组织、赛事活动、展馆运营、展览工程、展
览广告、投资管理、融资业务、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告、内部信息传递、
信息披露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投资管理、合同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风险和信息披露。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净 净利润 20%>财务报告错 净利润 15%>财务报告错
财务报告错报金额
利润 20% 报金额≥净利润 15% 报金额≥净利润 10%
说明:
净利润指上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中净利润数值(下同)。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被审计单位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
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 大错
重大缺陷 报,而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
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
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
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 偿性
重要缺陷 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一般内部控制缺陷
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净 净利润 20%>直接财产 净利润 15%>直接财产损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利润 20% 损失金额≥净利润 15% 失金额≥净利润 10%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对外正式信息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除政策性亏损 原因
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对公司的战略制定、实施,对公司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无法达到重要营运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重大
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程
重大缺陷
序;决策程序不科学,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严重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
理层的非财务报告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重要业务
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给公司造成按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
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
重视;个别事件受到政府部门批评,对公司声誉有中度负面影响;对公司的战略制定、
重要缺陷
实施,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对达到营运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产生部分负面影响;
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部分流失;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一般内部
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一般缺陷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如下:
公司缺乏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对规章制度修订、审核、发文未明确约定相关职责分工及权限;同时
部分项目公司没有设置专职的行政办公室,管理归口的上级公司行政办公室代为执行相关职能,对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下达方面存在不及时,导致部分新设及修改制度未能严格执行。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对原有OA审批流程进行优化与梳理,将经济审批行为、合同审批与用印进行联动。添置合
同审批后自动生成公司水印功能,同时将用印审批流程嵌入合同审批流程之后,确保所有用印合同均经
过合同审批,有效避免原有风控漏洞。
2)公司已规范信息系统服务申请流程,要求各使用单位通过“信息系统服务申请流程”记录信息
系统服务及变更请求、服务过程和服务人天,确保协同办公平台系统需求调整的标准化。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在积极整改中。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
要求,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体系的管理、维护、测试、监督和评价工作,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
有效运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
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小宏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