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地铁:申通地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国平)2024-04-18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国平)
作为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
公司各项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
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背景
杨国平:上海交通大学 MBA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
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副会长,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大
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上海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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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董事。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3 年 5 月 26 日起,本
人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2023 年 5 月 26 日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
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和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出
席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出
董事会出席情况
席情况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亲自出席 会次数
2
5 5 0 0 否 0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本人到任后 2 次),
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到任后 1 次),此外,还召开了 1 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1 1
(三)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勤勉尽责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项会议,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对所议事项发表
了明确意见。本人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关联交易、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更换董事等议案予以特别关注。2023 年,本人
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和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
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并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
对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议案”、“关于更换一名董事的
提名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被选为审计委员会和战
略委员会委员。2023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专门委员会会议,
与公司管理层和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本人在监督评估内外
部审计、内部控制、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方面勤勉履职;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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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中期评估自评报告进行了讨论与审议。本人
认真阅读了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会议材料,并对审议的议案提
出了修改意见。
(四)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与管理层进行对话、
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及公司整体
业务发展趋势,并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等资料,对公司财务运作、
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核查,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2023 年 8 月,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与大众集团党委开展中心组联组学习,围绕“联学联调 聚力赋能”
主题,聚焦企业高质量发展、数字化转型、产业联动等内容深入开
展交流。交流会上,本人介绍了大众集团发展历史,围绕“产业资
本+金融资本”两翼结构,详细介绍在交通汽服、金融投资、房产酒
店和大数据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本人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
对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发挥应有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三、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在公司十一届四次董事会上,本人对公司“关于《上海申通地
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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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定价公允、
合理,符合法定程序,也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以
及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安排。
(二)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上海申通地铁集
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地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0%股权,向上
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地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1%股权。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
于对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
询函》(上证公函〔2023〕3403 号),公司已按要求落实和回复。
公司于 2023 年累计减少了在建元基金中的实缴出资金额 5 亿元,
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回收了实缴出资金额 2 亿元及相关收益;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回收了实缴出资金额 3 亿元及相关收益。减资后,
公司实缴出资金额已全部收回,目前公司在建元基金中无实缴出资
金额。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拟退出建元基金并配合延长基金合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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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减资退伙的方式退出上海建元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配合延长建元基金合伙期限。
2022 年 8 月 4 日,公司持有的上实保理公司 27.50%的股权已在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
由于未有受让方,公示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8 月 3 日。截止 2023 年 8
月 3 日,未有单位摘牌。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持有上实保理股权处置工
作的追认和授权事项的议案”,以让与担保行权形式对该股权进行
了处置。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的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于2023年11月24日到
期,该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公司于到期日兑付
了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407,959,452.05元。同时为满
足企业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经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及2023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3 年 5 月,本人当选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认真审阅并
充分了解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职
业素养等情况。在公司十一届一次董事会上,本人对公司关于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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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事前确认及认真审议,并出具了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独立意见书,同意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相
关议案。
由于到龄退休,免去徐子斌同志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更换施俊明同志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在公司十一届
五次董事会上,本人审议了公司“关于更换一名董事的提名议案”
并出具独立意见。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多年来坚持每年现金分红,2023年公司也实施了现金分
红。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
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77,381,905股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0.04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959,567.63元。
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按时完成现金红利发放任务。本人认
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9 年,公司及股东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作出承诺。
2023 年度公司及股东继续及时严格履行相关义务,均不存在违反承
诺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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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十分注重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不断提
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业务
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披露公司的临
时报告和定期报告,及时、准确、真实地披露应该披露的所有信息。
2023 年全年累计完成 88 项信息披露。
(八)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
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及控制环节内控的有效性进行了
自我评价,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独董专门会议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经公司十届二十一次
董事会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3 年 5 月 26 日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此外,
经公司第十一届一次董事会选举,本人还当选了战略委员会主任委
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内控合规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委员会认真履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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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
应有作用。此外,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最新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还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
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忠实勤勉,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许多
建设性意见,促进了公司健康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职责,恪尽职
守、勤勉诚信;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支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的一年, 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
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
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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