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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5年公开增发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1-11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0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05 年
     公开增发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 年公开增发股票
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

     公司拟将 2005 年公开增发股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 460.5 万元(含利息收
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2005 年公开增发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完成,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
资金净额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4 年 12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66 号《关
于核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
人民币普通股 6,5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31,135 万元,扣除承销佣金、保荐费、
网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后为 28,711.63 万元。截至 2005 年 1 月 17 日,上述募集
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指定账户浦发永定路支行 91220154800000136 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内,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岳总验字[2005]第 A003
号《验资报告》。增发股票于 2005 年 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实施航天安全计算机产业化项目、开放式数控系统产
业化项目、红外热像仪及批生产项目、系列数字化医疗设备国产化项目。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暨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终止航天安全计算
机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将募集资金未使用额度进行变更,全部用于实施公司主营
业务指挥云系统创新及产业化项目和医疗器械产品线引进及合作项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 日
重新修订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
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
格的审批程序,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浦发永定路支行 91220154800000136,公司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永定路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针对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投向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峰科技实施的指挥云
系统创新及产业化项目,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长峰科技在浦发永定路支行开设账
号为 91220078801100000237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子公司北京航天长峰
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浦发永定路支行 91220154800000136 及浦发永定路支行
91220078801100000237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分别为 53.62 元以及 4,604,932.92
元(含利息)。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涉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05 年公开增发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项目累计
投入资金 28,942.45 万元(含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1,135.00
 减:保荐费、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2,423.37
 募集资金净额                                                              28,711.63
                注
 加:自有资金                                                                691.32
 减:航天安全计算机产业化项目                                               3,254.95
 减:开放式数控系统产业化项目                                               2,800.00
 减:红外热像仪及批生产项目                                                 4,300.00
 减:系列数字化医疗设备国产化项目                                           5,808.00
 减:医疗器械产品线引进及合作项目                                           5,240.00
 减:指挥云系统创新及产业化项目                                             7,607.91
 加:利息收入                                                                    69.67
 减:手续费                                                                       1.26
 募集资金结余                                                                460.50
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合计金额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额,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
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户                    期末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91220078801100000237                 4,604,932.9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91220154800000136                             53.62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
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前提下,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支出,加强对项目费
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充分考虑资金结算及其他有效资源的综合利用。另外,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 2005 年公开增发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 2005 年公开增发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节
余的 460.5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峰科技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
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者低于募集
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
披露。鉴于公司 2005 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且节余募集
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本次募集资金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