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长峰: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暨对十二届八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4-04-0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暨对十二届八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和《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事项
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议案
相关内容,并发表事前审核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
项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
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事项
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全体独立董事经审议一致认为,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航
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经营管
理及风险管理情况,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定价
公允、公平,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十二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审议时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暨对十二届八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 本 哲
惠 汝 太
王 宗 玉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