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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长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4-12-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5 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2022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预计 2025 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
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资金需求及使用情况,
预计 2025 年度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
合作业务,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其
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存
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
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
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贷款发生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贰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综合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叁亿元。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含计提的
存款利息)60,515.71 万元,贷款余额 0 元。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 2025 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


                                    1
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5 年与航天科
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
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关联
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
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5 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预计 2025 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
作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5 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关于预计 2025 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
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
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无关联关系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16 号 B 座 12 层

    法定代表人:王厚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 438,489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10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907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经批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
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
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
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 9,755,143.88 万元,发放
贷款余额 2,758,229.46 万元,存放同业 6,902,083.03 万元;2024 年 1-11 月营业总
收入为 200,583.57 万元,净利润为 106,717.46 万元,经营状况良好,稳步发展
(未经审计)。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财务
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其子公司于 2025 年度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服务等,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存款利率
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
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
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所定利率;贷款发生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
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综合授
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叁亿元。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1.存款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
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

                                      3
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
同种存款所定利率。

    2.贷款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向
甲方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3.结算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内部账户进行的结算服
务不收取结算服务费用,公司通过其银行账户结算产生的结算服务费用(例如跨
行汇划手续费等)由公司自行承担。

    4.其他各项金融服务: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
标准应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财务公司签
订《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合作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双方约定:

    1.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
额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伍亿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可自主、自由地选择乙方已开办的
存款品种,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2.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内部账户进行的结算服务不收取
结算服务费用,公司通过其银行账户结算产生的结算服务费用(例如跨行汇划手
续费等)由公司自行承担。

    3.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不低于人民币叁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
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4.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
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
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存款
所定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种类贷款服
务所适用的利率。

    5.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收费标准不高于国有商业


                                   4
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6.有关存款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在财务公司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费用均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
同类业务的原则下,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获取安全、高效
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防控
资金风险。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
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预计 2025 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
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
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就该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中信建投对公司预计 2025 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
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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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5 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
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贺立垚              张冠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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