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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座股份:银座股份关于公司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24-03-28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 2024-010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降低融资等金融业务的成本费用,经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多种金融
服务。经公司历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各续签协议一年。现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
与财务公司继续签订该协议,期限为一年,继续由其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为同受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77604811P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2号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强
    注册资本:20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金融许可机构编码:L0148H237010001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
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
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经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的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一)金融服务内容及费用标准
    1.存款服务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
率上浮20%确定,且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
定的利率;同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
利率,以较高者为准。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人民币壹拾捌亿元。
    2.资金结算服务
    (1)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指令协助本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以及与结
算相关的其他辅助业务。
    (2)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由双方约定,并不高
于国内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除人民银行收取的结算手续费
外,其他结算服务不收取费用。
    3.贷款服务
    (1)财务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本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
民币资金的需求。
    (2)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行颁布
之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提供
的同期同档次贷款之利率。
    (3)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人
民币贰拾伍亿元(包括贷款、票据贴现等)。
    4.其他金融服务
    (1)财务公司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非
融资性保函、委托贷款、票据贴现等其他金融服务。
    (2)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本公司
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二)主要责任与义务
    1.财务公司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
险,满足本公司支付需求;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
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财务公司在为本公司提供存款和相关结算业务时,有义务保证本公司在
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财务公司因任何原因不能支付本公司的存
款,本公司有权自财务公司已经提供给本公司的贷款中抵扣同等的数额的款项,
同时,本公司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如因财务公司过错导致本公司的存款、结算
资金等出现损失,财务公司应全额赔偿本公司的损失,且本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
本协议,若财务公司无法全额偿还本公司的损失金额,则其差额部分本公司有权
从财务公司已经提供给本公司的贷款中抵扣。如有不足,应另行赔偿。
    (三)金融服务协议生效
    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按法定程序获得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起一年,有效期满后需视公司的审批情况决定协议的终
止或延续。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
款风险处置预案》,保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
活调度。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工作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机制,及时
取得财务公司财务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持续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
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寻求解决办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均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公司
提供的同类服务的费用水平,本次关联交易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
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金融
业务成本,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
极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独
立董事认为: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水平和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参与表决董事
5名,其中,关联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3名(含独立董事2名),会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