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薛涛、 王尚敢、刘飞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薛涛、王尚敢、刘飞的任职经历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