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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环保:创业环保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综合供热站工程建设合作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4-10-15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4-059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 津创 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
区城市更新项目综合供热站工程建设合作协议》的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取得工程配套建设收入,不存在对关联方
形成较大的依赖的情况。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
公司天津天创绿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公司”)负责天津市金钟
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工作。
    绿能公司拟与本项目开发商天津金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金
钟公司”)签订综合供热站工程建设合作协议。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市政投资”)的控股股东。本公司、金钟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均为天津
城投,因此,金钟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本次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2. 董事会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视频
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
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天津天创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天津金钟城市更新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综合供热站工程建
设合作协议>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公司董事长唐福生先生、董事王永威先生和董事安品东先生作为关联董事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6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0月12日以现场结合视频
会议方式召开,3位独立董事参加会议。会议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一致同
意的审核意见,会议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
公开、公正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2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水公司”)与天津城投签署的《张贵庄再生水厂及配套通水管网资产承包经营协
议》(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和 2024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创业环保 H 股公告-持续关连交易关于
续签订张贵庄再生水厂及配套通水管网资产承包经营协议”和“创业环保 H 股公
告-修订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
    张贵庄再生水厂及配套通水管网项目包括一座生产规模 6 万吨/日的再生水
厂及约 13 公里的厂外输水管道,该项目由天津城投投资建设,由中水公司承包
经营,中水公司自行向用户收取再生水费,并支付生产各项合理费用,合同期限
内,天津城投按照年度利润(再生水销售收入-费用)的 60%收取承包费用。2023
年中水公司向天津城投支付承包费共计 1609.17 万元。该项业务 2023 年预计金


                                     2
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 0.5%。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上年(前次)预计           上年(前次)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类别                       金额                     发生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其他       天津城投           1610                   1609.17
                                                                      额不存在较大差异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合计       天津城投           1610                   1609.17
                                                                      额不存在较大差异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按照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中水公司与天津城投签署的《张贵庄再生水厂及
配套通水管网资产承包经营协议》,2024 年度,本公司子公司向天津城投支付
承包费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2.按照本次绿能公司与金钟公司拟签署的《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
更新项目综合供热站工程建设合作协议》,工程配套建设费总额为 8981.9211
万元,2024 年本公司子公司为天津城投下属公司提供劳务(工程配套建设)预
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 万元。
                                                                               单位:万元
                                       占同                                    占 同    本次预计金
                                                   本年年初至披
                                       类业                                    类 业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                   露日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务比                                    务 比    际发生金额
类别                    金额                       累计已发生的   生金额
                                       例                                      例       差异较大的
                                                   交易金额
                                       (%)                                   (%)   原因


向关联人                                                                                2024 年 项
             天津城投     900          100              0             0        ——
提供劳务                                                                                目新增

                                                                                        预计金额与
                                                                                        实际发生金
  其他       天津城投     2000         100              0          1609.17     ——
                                                                                        额不存在较
                                                                                        大差异
                                                                                        2024 年项
合计          ——        2900         ——             0          1609.17     ——
                                                                                        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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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金钟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天津金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嘉琦
    注册资本:28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金钟新市镇昆仑北路金钟街便民服务中心 C 区金钟
街招商中心 0340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MA07G8M53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屋拆迁服务;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
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资产评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
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养老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
租赁;日用品销售;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金钟公司资产总额 497,062.24 万
元,净资产 93,978.52 万元。
    金钟公司是天津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更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城更公司为天津城投的全资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市政投资持有本公司 45.57%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天津城投持有市
政投资 100%股权;金钟公司为天津城投的全资孙公司,因此金钟公司是本公司
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
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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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对金钟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分析,本公司认为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
力,应支付本公司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协议
执行情况及关联方履约情况正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绿能公司拟与金钟公司签署的《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
目综合供热站工程建设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3.54 平方公里。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为 73.63 万
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约为 50.26 万平方米,商业公建及教育地上建筑面积
约为 23.37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26.53 万平方米。具体供热供冷范围按
金钟公司要求,面积以最终规划许可面积为准。
    金钟公司委托绿能公司负责本项目范围内供热供冷工程配套建设。本项目经
营地域范围内工程配套建设费暂定含税金额合计为 89819211.00 元(人民币大
写:捌仟玖佰捌拾壹万玖仟贰佰壹拾壹元整),税率 9%,供热供冷工程配套建
设费单价由订约双方参考相关配套建设服务现行市价,在建设范围基础上经公平
磋商后按一般商务条款厘定。
    工程配套建设费包括:冷热源、一次管网、换热站的设备与安装(以换热站
分集水器出口法兰为界面,无分集水器的出墙 1m 为界面)的全部建设资金(含
外部管线路由费用)。
    合同期限为三年,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起至 2027 年 10 月 14 日止,若因开
发时序等原因未完成履约的,经双方同意,每三年续约一次,双方在协议届满前
30 日均未书面表明不续约的,视为双方同意续约,直至供热(冷)配套合同约
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绿能公司与与用户之间的正常业务,有助于绿能公司取
得工程配套建设服务收入,增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扩大新能源供冷供热市场
占有率。供热供冷工程配套建设服务费及合同条款是经订约双方公平磋商确定,


                                     5
符合市场化、商业化、公平化的原则。本公司董事认为《天津市金钟河大街南侧
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综合供热站工程建设合作协议》是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公平
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466,508.3 万元。本
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8,981.9211 万元,仅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 1.93%,因此
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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