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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金租:江苏金租: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4-01-26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4年2月1日江苏南京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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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目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7

      议案一:关于增加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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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2月1日(星期四)14:00
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江苏金
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05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主 持 人:熊先根董事长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出席人员情况,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增加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股东集中提问及回答
六、股东投票表决
七、推选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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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
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
制订本须知。

    1.股东及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法定权利和义务,
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置于无声
状态,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2.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股东及代理人应根据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关于会议登记的要
求办理合格会议登记手续后方可出席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
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之前,会议登记终止。会议登记终止后,未经登记、迟到的股东不
计入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但可列席会议。有
特殊情况的,需经会务工作组同意并申报见证律师同意后方可计
入出席会议股东人数及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权登记日出现公司《章程》中规定相关权利受
到限制的情形除外。

    5.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到会议签到处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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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写《发言登记表》。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签到处提供的名单和
登记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
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
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
东发言。

    6.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
回答时间合计不超过20分钟。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大会议题相
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或提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且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
的问题。

    7.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
票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
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方法: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具体投票
方 法 按 照 公 司 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说明进行。

    8.投票后由会务工作组收集选票,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
事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工作。

    9.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
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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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公司董事会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11.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
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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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对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
                   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项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拟申请:一是增加对
境内保税地区项目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前,公司申请新增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预计担保额
度,期间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二是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高级
管理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
   一、预计担保额度执行情况
   2023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5月24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境内保税地
区项目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为境内保
税地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的担保。
   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3年末,公司新增担保金额为2.93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0.67亿元,用于为21家项目公司开展的21笔
SPV项目提供担保。截至2023年末,公司存量担保项目为39笔,担
保余额为3.6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25.75亿元。公司新增担保金额和
存量担保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均是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增信。公司在境内保税
地区成立的项目公司用于开展远洋船舶租赁业务,项目承租人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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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较好,还款及时。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担保的项目公司未发生过
逾期还款的情况。
   二、拟新增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根据项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预计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前,公司需再增加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主要原因:一是公司跨境船舶租赁业务量不断增长,且单价较高的
大型船舶数量增长较快。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4年1月,共计
有21笔SPV项目投放,投放金额折合人民币25.88亿元。根据现有计
划,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预计为项目公司新增3.24
亿美元的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折合人民币22.84亿元。二是优化调整
项目公司融资方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公司减
少由项目公司提供足额保证金质押的融资方式,而更多采取由母公
司担保、项目公司借款的方式获得项目融资。综上,项目公司对外
融资的需求不断增长,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需求也随之增
长。
   为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将严格监测担保额度使用情况,确保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
   公司对单家项目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生效的担
保合同为准,后续将根据实际担保发生金额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大会予以审议。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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