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现作 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1 年 10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5 号)核准安徽华塑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股份”)公开发行不超过 38,599 万股新股。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的总股本为 3,121,411,812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 3,507,401,812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为淮 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限售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现上述锁定期即将届满, 该部分限售股共计 1,652,700,588 股将自 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起上市流 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进行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下: 1 (1)本公司自华塑股份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塑股份股票,也不由华塑股份回 购该部分股票。 (2)本公司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所持 有的华塑股份股票依法锁定。 (3)所持华塑股份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4)华塑股份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华塑股份的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所持华 塑股份的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华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如华塑股份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华塑股份发生除权、除息行为, 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652,700,588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淮北矿业(集团) 1 1,652,700,588 47.12% 1,652,700,588 0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1,652,700,588 47.12% 1,652,700,588 0 2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项目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52,700,588 -1,652,700,588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54,701,224 1,652,700,588 3,507,401,812 股份合计 3,507,401,812 0 3,507,401,812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其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 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塑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