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芳集团:国芳集团: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提示性公告2024-03-05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0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4 日收到董事长张辉阳先生发来的《关于提议公司增加回购股份金额的函》。
张辉阳先生提议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中,并且正在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资金总额
由“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增加至
“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第六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
案》中其他回购股份条款不做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张辉阳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3 月 4 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方案变更的原因和目的
董事长张辉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
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张辉阳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增加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
案的议案》中及正在实施回购股份方案的资金总额,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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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司债券。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
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 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中,并且正在实施的回购股份
方案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含)”增加至“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董事长张辉阳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董事长张辉阳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
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董事长张辉阳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增加回
购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变更事项及变更后的
回购方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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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变更方案,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回购股份变更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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