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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06-15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四年第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会议
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4 年 6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

应到董事 12 名,实际到会董事 11 名(柯文纳董事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委托魏德勇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霍学文董事长主持。
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2024 年度恢复与处置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2024 年中期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参数更新情况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程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关联交
易的议案》。同意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 160 亿元的存款关联交易,有效期 1 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的存款
关联交易,有效期 2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
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联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与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与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
元的存款关联交易,有效期 2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
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存
款关联交易,有效期 2 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
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提名部分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希普
先生连任本行董事,任期三年;同意提名瞿强先生连任本行独立董事,
任期三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定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本行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上海分行大楼置换方案>的议案》,并授权高
级管理层按照本行经营管理流程,办理相关具体手续。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希普先生,同济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高级经济

师。2021 年 9 月加入本行董事会,现任北京银行董事、董事会关联

交易委员会委员。

    2023 年 3 月至今担任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4 月至 2023 年 3 月担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总会计师。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4 月担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有限公司资金金融管理中心副主任。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3 月担任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金融管理中心融资管理部处长。2015

年 6 月至 2021 年 2 月担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资

金处处长。2015 年 5 月至 2015 年 6 月担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

本运营部资本市场处处长。2011 年 8 月至 2015 年 5 月担任中国长江

三峡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本市场处副处长。2004 年 7 月至 2011 年

8 月历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见习,资本运营部证

券融资助理、业务经理、业务高级经理。

    刘希普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刘希普先生未持有本行股票。

    2、瞿强先生,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博士。2021 年

7 月加入本行董事会,现任北京银行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1998 年 6 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作,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

金融学院教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

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金融

学会理事、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诚通国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瞿强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瞿强先生持有本行股份 200,00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