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01-06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厦门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厦门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同意
聘任吴昕颢担任行长,李朝晖、刘永斌、陈蓉蓉、庄海波担
任副行长,郑承满担任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谢彤华担任副
行长兼首席风险官兼董事会秘书,周迪祥、陈松担任行长助
理,其中谢彤华董事会秘书、陈松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尚需
报请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在谢彤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
格获得核准之前,由陈蓉蓉继续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谢德仁、戴亦一、聂秀峰、陈欣
2024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