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兼职情况等有关信息,以及其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