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科工:华电科工: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告2024-12-25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 2024-066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要提交华电科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预计的2025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
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
董事彭刚平、刁培滨、樊春艳、王燕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
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
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 2024 年 1-11 月发生的与日常经营
1
相关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均控制在预计范围内;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关联
交易定价,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公司于 2024 年 1-11 月发生的与日常经
营相关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和 2025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
利于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和稳步发展,关联交
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同意将相
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另,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 年 1-11 月公司实际日常关联交易收入为 25.90 亿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 2024 年预计 2024 年 1-11 月
产品/服务/委托/消缺 关联人
易类别 金额 发生金额
物料、管道及电站空冷、
综合能效提升、灵活性改
华电科工集团及
造、钢结构、光伏支架、
销售 所属华电科工外 100,000.00 33,302.47
噪声治理、海洋工程、氢
子公司
能、港口装备等,以及办
公用房、厂房等出租
物料、管道及电站空冷、
华电集团所属华
综合能效提升、灵活性改
销售 电科工集团外子 410,000.00 225,729.06
造、钢结构、光伏支架、
公司
噪声治理、海洋工程、氢
2
能、港口装备等
合计 —— —— 510,000.00 259,031.52
2024 年预计全年日常关联采购金额 40,000 万元。2024 年 1-11
月实际采购金额 6,588.98 万元,主要为公司本部租赁华电科工集团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费等 1,551.64 万元,及上海
分公司租赁上海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费 407.18 万
元;剩余 4,630.16 万元为对关联方的技术、服务和物资采购。
2024 年 1-11 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收入发生额与年初预计差异
的主要原因是新签关联交易订单未达预期;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采购发
生额与年初预计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进一步优化采购管理,持续加
大集中采购力度,关联采购金额有所减少。
以上是公司 2024 年 1-11 月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4 年年报为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 2024 年新签合同情况及 2025 年市场情况预判,2025 年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收入 54 亿元,较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收入授权额度
有所增加,关联交易比约 60%。预计日常关联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5 年预计总 占同类交易
关联交易类别 产品/服务/委托/消缺等 关联人
金额 比例
物料、管道及电站空冷、
综合能效提升、灵活性改
造、熔盐储热、钢结构、 华电科工集团
销售 光伏支架、噪声治理、海 及所属华电科 97,845.00 10.87%
洋工程、氢能、港口装备 工外子公司
等,以及办公用房、厂房
等出租
物料、管道及电站空冷、 华电集团所属
销售 综合能效提升、灵活性改 华电科工集团 442,155.00 49.13%
造、熔盐储热、钢结构、 外子公司
3
光伏支架、噪声治理、海
洋工程、氢能、港口装备
等
合计 —— —— 540,000.00 60.00%
另外,预计 2025 年全年日常关联采购金额 23,800 万元,较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采购授权额度有所减少,约占全部采购金额的 3%,
主要为本部租赁华电科工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上海
分公司租赁上海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以及对关联方的技
术、服务和物资采购。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科工集团为华电集团全资子公司,是华电集团工程技术产业
板块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发展平台。华电科工集团拥有六个核心业务板
块:重工装备、环保水务、工程总承包、新能源技术、国际贸易、能
源技术研究与服务。华电科工集团利用强大的专业设计能力、项目管
理模式和资源组合能力,为用户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成立时间:1992 年 3 月 17 日
注册资本:84,315 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院 1 号楼
主要经营地:全国范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彭刚平
2、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集团是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国
家电力公司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批复》计基础[2002]2704 号文)
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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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9 号文),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
有企业,是经国务院批准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
试点,是一家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华电集团现为
全国五大发电集团公司之一,在全国范围进行电源及电力相关产业的
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煤炭的生产和销售。此外
还从事新能源、科技开发,国内外工程建设、承包与监理,设备制造;
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以
及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成立时间:2003 年 4 月 1 日
注册资本:3,70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
主要经营地:全国范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江毅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截至目前,华电科工集团持有公司 62.50%的股份,为本公司
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
的关联关系情形。
2、华电集团持有华电科工集团 10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
3、华电集团、华电科工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华电科工
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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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方华电集团、华电科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均依法设立、
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
中资信表现良好,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物料输送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
团下属企业提供输煤系统等的设计、设备及安装建设服务。
2、热能工程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团
下属企业提供电厂四大管道设计及加工服务、电站空冷岛系统设计及
建设服务、电厂综合能效提升及灵活性改造服务、熔盐储热服务等业
务。
3、钢结构工程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
限公司、华电(巴彦淖尔)新能源高端装备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团
下属企业提供钢结构部件的设计、加工和制造服务,噪声治理的设计、
加工制造、安装调试服务,风电塔筒加工制造,光伏支架加工制造等
服务。
4、海洋工程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广东华电海洋
科技有限公司、华电(阳江)海上风电运维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团
下属企业提供海上风电建设及海上风电运维服务。
5、氢能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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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
司可以为华电集团下属企业提供制售氢、储氢、氢燃料电池核心材料
制造等服务。
6、港口装备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华电蓝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团下属企业提供港口装备设计、制造及安
装服务。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交
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
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
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
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
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
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
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
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的实际情况,公司及下属
公司与关联方采用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达成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
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
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
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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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利益。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2024 年 1-11 月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
关的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造成不利影响。2025 年,公司将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以保证关
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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