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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塔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3-30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称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
                       谭小青先生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5 人
  人

 2023 年 末                      注册会计师                              1,656 人

  执 业 人 员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超过 660 人
  数量                                  师

 2022 年 度           业务收入总额                          39.35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9.34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8.89 亿元

                     客户家数                           36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4.62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022 年 上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
  市公司审
                   涉及主要行业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
  计情况
                                      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采矿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
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
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
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
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人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            何时开始
                 何时成            何时开
 项目组                   始从事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姓名 为注册             始在本
  成员                    上市公            提供审计        审计报告情况
                 会计师            所执业
                          司审计              服务
 项目合             2001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
           李云虹          2007 年 2011 年 2020 年
  伙人               年                              司超过 3 家。

 项目质
                    2001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
 量控制 王贡勇             2001 年 2009 年 2020 年
                     年                              司超过 8 家。
 复核人

 签字注
                    2012
 册会计 杨伟明             2012 年 2017 年 2020 年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年
   师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人民币 109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 79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3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
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
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
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2.根据前期评标结果,2024 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09 万元(含税)。
       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
构。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一)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决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