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红塔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处置部分资产的公告2024-03-30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处置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
转让方式处置公司部分房屋,该房屋评估价值为 28,357.87 万元人民币,最终评
估结果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为准。
     本次资产处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资产处置拟采用挂牌方式转让,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
冻结、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权利受限情况。
     本次资产处置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方式转让,交易对手方根据实际挂
牌后确定,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出现没有交易对手方导致交易失败的情况,或出
现部分资产实现交易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内部闲置资产,公司拟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方式处置公司所
拥有的 6 处房屋,房屋权属证明所载建筑面积合计 14,197.57 平方米。根据北京
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出具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拟处置部分房屋所涉及的 6 项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
同华评报字(2024)第 080184 号),公司拟处置 6 项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值为 3,614.89 万元,评估价值为 28,357.87 万元(含增值
税),增值率为 684.47%。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后为准。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公司房屋处置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资产处
置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资产处置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方式征集受让方。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处置资产为公司拥有的 6 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14,197.57 平方米。
本次资产处置涉及资产原值 16,250.02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净值为 3,614.89 万元人民币。本次处置房屋为公司成立时股东作价入股所
得,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权利受限情况,拟处置
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
    (一)评估公司名称: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评估公司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资格
    (三)评估基准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四)评估方法:市场法
    (五)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
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
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
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3)在用续用假设:假设处于使用中的被评估资产按照其现行正在使用的用
途及方式继续使用下去。
      2.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2)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赋税基准及
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3)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
境等情况继续使用,并未考虑各项资产各自的最佳利用;
      (4)委托人和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5)评估范围仅以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
      (6)根据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资料,本次评估假设产权持有单位对委估资产
在评估基准日拥有完全产权,且对委估资产的合法占有、使用、收益、处置不受
限制。
      当出现与前述假设条件不一致的事项发生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六)评估结论:
      在房地产现行用途不变和持续使用的前提下,经市场法评估,公司拟处置 6
项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值为 3,614.89 万元,评估价值
为 28,357.87 万元(含增值税),增值率为 684.47%。评估结论见下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建筑面积                             增值率
                   资产名称                                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2
 号                                           (m )                               (%)

         昆明华域大厦 3-4 层(第 3 层)      3,559.92                  3,381.92
  1                                                        1,636.81                295.83
         昆明华域大厦 3-4 层(第 4 层)      3,559.92                  3,097.13

  2         上海田林东路营业部用房           6,529.00      1,773.15   19,456.42    997.28

  3      上海横滨路 123 弄 1 号 2304 室       152.89        23.70       908.17    3,732.23
  4         深圳桂花大厦 1-24F    128.84      58.99          507.63     760.60

  5         深圳桂花大厦 2-24C    133.50      61.12          503.30     723.48

  6         深圳桂花大厦 2-24D    133.50      61.12          503.30     723.48

            合        计         14,197.57   3,614.89       28,357.87   684.47

      委估房地产账面净值为 3,614.89 万元,评估价值为 28,357.87 万元(含增
值税),增值率为 684.47%。增值原因:房地产购置时间较早,评估基准日该区域
房地产市场价值比原购置时有大幅上涨导致评估增值。
      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相关处置不会对公
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资产处置预计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根据评估
结果和财务预测,若公司能够按照评估价值全部处置完成上述房屋,预计将可能
为公司带来房屋处置利润约为 19,319.70 万元,超过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但因本次资产处置完成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具体影响金额以处置完成后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资产处置评估价值为 28,357.87 万元人民币,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国
资监管部门备案后为准;
      (二)本次资产处置将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处置,交易对手
方根据实际挂牌后确定,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可能出现没有交易对手方导致交易
失败的情况,或出现部分资产实现交易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房屋所涉及的 6 项房地产市场价值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