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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人保:中国人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03-2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暨“2023年度独立董事尽职报告”)

    2023 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保险法》《证
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交所、香港联交所
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忠实、勤勉、专业、独立、合规地履行有关职责,积极
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所任职董事会专委会会议,关注公
司经营管理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现将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有关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有董事
14 名,与《公司章程》一致。其中,独立董事 5 名,分别是
邵善波先生、高永文先生、崔历女士、徐丽娜女士、王鹏程
先生,独立董事人数及占比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
定。公司独立董事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均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之因素;均按要求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报告年度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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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向监管机构报告年度个人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的简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参见本公
司 2023 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参与决策情况
    2023 年,公司组织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审议及审阅议案
15 项;组织召开 10 次董事会,审议及审阅议案 80 项;组织
召开董事会专委会 33 次,研究讨论议案 118 项。全体独立
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并出席各次董事
会及所任职董事会专委会会议,其中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
数均达到 2/3 比例要求;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均及时、有效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
决权,未出现独立董事缺席的情况;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
    各位独立董事均详细阅研董事会议案,主动向公司了解
相关情况,充分参与研究决策,积极参与并提出意见建议。
在审慎考虑后,全体独立董事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
出现弃权或者反对票。
    根据证监会独董制度最新要求,公司正在研究修改独董
工作规则,将明确公司独董专门会议相关制度要求;实践中,
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各位独立董事投入更多精力、更加审慎研究,符合独董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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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有关规定要求。2023 年,公司未出现独立董事不同意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情况。
         2023 年,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23 年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单位:次数(亲自出席/应出席)

           出席股                                 出席董事会专委会情况
                     出席董
 姓 名     东大会    事会情                                        关联交易   风险管理与
                              审计       提名薪酬    战略与投
            情况       况                                          控制委员   消费者权益
                              委员会     委员会      资委员会
                                                                     会       保护委员会

 邵善波     3/3      10/10     5/6         ——        ——           5/5         6/7

 高永文     2/3       9/10     ——        8/9         ——          ——         4/7

  崔历      3/3      10/10     ——        9/9          6/6           5/5        ——

 徐丽娜     3/3       9/10     5/6         8/9         ——          ——        ——

 王鹏程     0/0       3/3      2/2         3/3         ——           1/1        ——

    注:
    1.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五个专委会。各专委会的人员构成均符合有关规定,其
中,王鹏程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崔历任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邵善波任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2.王鹏程先生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发布任职公告。
    3.因公务原因,邵善波董事委托王鹏程董事出席四届十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委托高永
文董事出席四届十三次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高永文董事未出席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邵善波董事出席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崔历
董事出席四届十二次提名薪酬委员会会议,委托邵善波董事出席四届八次、四届十次、四届
十二次风险管理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会议;徐丽娜董事委托崔历董事出席四届十八次董事会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王鹏程董事出席四届十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委托崔历董事出席四
届十二次提名薪酬委员会会议。
    4.公司原独立董事陈武朝先生因担任本公司独董时间满六年,于 2023 年 3 月 1 日辞去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职
务。鉴于陈武朝先生的辞任将导致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低于监管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要求》,陈武朝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王鹏程先生正式履职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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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其履职期间,陈武朝先生按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并出席各次董事会及所任职董事会专委会
会议,其中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均达到 2/3 比例要求,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委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战略与
投资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联交易
控制委员会等 5 个专委会,各委员会运作均严格遵循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符合证监会独董新规要求。在每次董事
会召开前,公司专委会按照职责规定对提交专委会研究的事
项均进行了充分讨论,经专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后,向董事会
提案。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33 次董事会专委会会议,研究讨
论议案 118 项。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研究讨论
通过了 2022 年度 A 股和 H 股定期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3 年 A 股和 H 股半年度定期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
报告、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 29 项议案;提名薪酬
委员会召开 9 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了 2022 年度董事尽职
报告及履职评价结果、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名董
事候选人、选举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专委会委员、聘任总裁、
聘任董秘、聘任合规负责人,以及集团公司负责人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清算方案、董事和监事年度薪酬清算方
案等 27 项议案;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研究讨
论通过了 2022 年度财务决算、2022 年度利润分配、集团 2022
年度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等 31 项议案;关联交易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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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了 2022 年度关联交
易整体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报告、2022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
计结果的报告等 9 项议案;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会召开 7 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了 2022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度合规报告及 2023 年
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等 22 项议案。
    公司每位独立董事分别在 2-3 个相关专委会任职,均认
真出席所任职专委会会议,积极参与专委会讨论、充分发表
意见;同时,各位独立董事也积极督促董事会各专委会进一
步完善制度、创新履职方式方法,促进各专委会职责作用进
一步的发挥。对照独立董事新规要求,公司将进一步修订相
关专委会工作规则。
    (三)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各位独立董事不仅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还持续监督董
事会决策事项及所提意见建议的执行落实。一是督促公司管
理层关注独立董事所提意见。独立董事就相关问题提出的意
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均能够及时回复和采纳,未遇到无法
发表意见的情况。独立董事提出的专业意见,为提升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集团改革发展事业。
二是持续监督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对董事会决策事项,各
位独立董事持续关注,一方面保障履职时间,尽可能参加本
年度董事会会议及其专委会会议,在会议上积极提问,了解
前期决议事项进展情况;另一方面保持与公司董办沟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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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阅读熟悉公司提供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资料,就关注事
项提出意见,并在必要时要求公司通过现场或书面方式进行
解释说明。
    另外,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紧紧围绕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审慎对待特别职
权,2023 年,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全体
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就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内
控评价报告、利润分配、聘任董事和高管、董事和高管薪酬、
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对独立董事就相关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
均能够及时回复和采纳,全体独立董事均未遇到无法发表意
见的情况。
    (四)履行专业咨询职责情况
    公司全力支持全体独立董事履职,每位独立董事都尽职
尽责为公司发展、董事会建设提供专业建议。
    首先,各位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董事会专委会专题调研,
深入了解行业、公司情况,结合自身专业和经验提出更加务
实、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围绕保险业绿
色金融发展情况开展内外部调研,深入了解公司和同业推进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具体实践,从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承保能
力建设、把握“双碳”战略和碳市场发展趋势等角度为公司
做好绿色金融工作/ESG 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风险管理与消费
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注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深入基层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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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了解业务情况和风控体系建设,分析问题,从服务国家
战略、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完善业务模式等方面为公司稳中
求进推进相关业务提出意见建议。审计委员会围绕加强国有
保险资本运营管控,开展内外部调研,深入了解国有金融保
险企业资本运营具体情况,围绕推动行业回归保险本源、提
升公司资本管控精细化水平提出意见建议。提名薪酬委员关
注子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情况,开展内部调研,详细了解各子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员工薪酬管理情况及落实监管要求情况
等,并为公司下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关联交易
控制委员会聚焦集团内资源共享类(费用分摊类)关联交易
定价规则,开展内外部调研,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发现需要
改善的地方,围绕提升集团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提出意见建议。
    其次,为公司战略优化提出意见建议。公司每年组织召
开董事长与外部董监事座谈会,独立董事积极参会,各位独
立董事围绕公司工作安排、董事会工作和公司战略的优化,
结合本人自身专业和工作领域,就聚焦保险主业、做实风险
减量服务、践行绿色金融理念、发展健康管理服务、加大品
宣力度、拓展香港及海外业务、重视做好市值管理、强化科
技、精算及财会专业力量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再次,各位独立董事就其自身关注的问题深入相关部门
或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比如,有独立董事关注医疗健康保险
发展情况,公司安排相关子公司现场汇报情况;有独立董事
关注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公司安排相关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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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报沟通。在深入沟通基础上,各位独立董事就相关工作提
出中肯意见建议。独立董事提出的专业意见,为提升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集团改革发展事业。
    最后,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公司开展专题
讲座。2023 年,公司有着精算背景的境外独立董事在京为集
团及子公司精算人员做相关讲座,对开拓大家视野、加强专
业能力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议案预沟通会议、专委会会议、专题
会议、董事会会议等多个平台,线上线下多个渠道,口头和
文字等多种方式,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2023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第一季度、2023 年上半年、2023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情况报告及 2023 年度审计计划汇报,经审计委员会同意
后,2023 年度审计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另外,公司内审部
门每半年报告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和重大财务信
息、资金运用、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情况。
    2023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就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
事项与公司进行多次沟通,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情况向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
并在审计过程中持续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在
公司 2023 年一季报、半年报及三季报编制过程中,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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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会、独立董事亦多次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审计委员
会、独立董事非常重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管理建议书,就
此进行深入沟通。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每
年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借助
股东大会平台,公司建立了中小股东与公司管理层会上交流、
与投关团队会后沟通的工作机制,运行情况良好。公司每年
定期召开年度、半年度业绩发布会,按照监管规定,业绩发
布会至少一名独董参加。下一步,公司将借助股东大会、业
绩发布会平台,进一步畅通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投资者的
沟通渠道。
    (七)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情况
    2023 年,各位独立董事积极关注相关政策法规变化情况,
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有关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信息,为其科学、
审慎决策提供依据。一是通过审议议案及参加会议持续关注
公司情况。首先在董事会议案沟通和审议过程中,持续了解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特别是关注和监督发表独立意见所涉及
事项的执行情况;其次主动了解监管机构对公司年度监管通
报情况和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反馈等情况,及时听取公司管理
层就有关经营管理工作事项的专题汇报,积极研究讨论,主
动获取决策所需信息。二是日常认真研阅公司各类信息资料
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积极关注公司每日报送的公司及主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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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股价有关信息,每月报送的公司股价简析和《董监高通讯》,
定期报送的公司保费情况,以及不定期报送的公司重大事项,
以及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资料,全面了解
公司的经营管理运作情况。三是依法合规履行独董权利借助
第三方获取信息。积极与外部审计师、公司法律顾问保持有
效沟通,从第三方获得独立客观信息。此外,除参加各项会
议取得相关资料以外,各位独立董事还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
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独立董事关心
的问题或提出的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经营状
况,公司积极配合,沟通顺畅、反馈及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3 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议
案均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尤其重点关
注了关联交易、董事的提名及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
酬、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公司独立董事听取了《2022 年度公司关联交
易整体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报告》、《2022 年度关联交易专
项审计报告》、《2023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专项审计结果报告》
等相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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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就
招股说明书所做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
    2023 年,公司未收到收购要约。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年报、半年报、季报等编制和披
露方面的职责,并高度关注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3 年,
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规定,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各位
独立董事按要求对公司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议了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本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和实施,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缺陷。独立董事对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 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公
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根
据有关实际,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由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提交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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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并占多数。审计
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罗兵
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认为,2023 年,本公司所聘任的会
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 年,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化。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相关报告的议案》中的2022年度审
计报告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
专项说明及专项报告等内容,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和监管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
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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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总裁、合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 年,公司独立董事对集团公司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年度薪酬清算方案、董事和监事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等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勤勉义务,
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
则,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充分发
挥专业特长,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相关专委会会议,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各项职责。在决策过程中,能做出客观、公正的判
断,对相关事项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能以其独立客观的立
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还
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
意见》、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新规定新要求、中上协《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职业道德准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新规定新要求,参加上
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任职培训或后续培训,以及中保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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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专题交流与学习,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及各专委会深
入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精神和决策部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高效、规范运作,在公司治
理和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管理层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
作总基调,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圆满完成年度目标计划,
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取得良好成效。
       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更加积极地参与决策、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更多地提供专
业咨询,推动公司卓越战略实施和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在
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发挥重要作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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