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交通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3-2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2023 年,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
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
马威”)对本公司开展的外部审计等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查阅毕马威华振、毕马威关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记录和独立性等相关资料,认为其能够满足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对续聘毕马威华振、毕马威提出
建议。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用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二是与毕马威华振、毕马威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重
点围绕 2023 年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式、审计发现,以
及 2023 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沟通。
三是审议毕马威华振、毕马威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并向董
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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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督促毕马威华振、毕马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
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本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
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毕马威 2023 年度的服务质量进
行了评价,对上述机构的专业性、独立性及客观性均表示满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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