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 2024-02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或 “本公司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26 日 (二)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交银金融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02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9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1,712,352,578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2,055,183,47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29,657,169,1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公司有表决权 69.699297 1 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9.72656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9.972729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任德奇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公司在任董事 17 人,出席 15 人,廖宜建非执行董事、陈绍宗非执行董 事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本公司在任监事 9 人,出席 6 人,王学庆股东监事、李曜外部监事、丰冰 职工监事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何兆斌和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037,145,438 99.918214 17,472,741 0.079223 565,299 0.002563 H股 29,533,870,932 99.584255 92,279,193 0.311153 31,018,975 0.104592 普通 51,571,016,370 99.726688 109,751,934 0.212235 31,584,274 0.061077 股合 2 计: 2.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048,966,997 99.971814 5,651,182 0.025623 565,299 0.002563 H股 29,617,084,125 99.864839 9,066,000 0.030569 31,018,975 0.104592 普通 股合 51,666,051,122 99.910463 14,717,182 0.028460 31,584,274 0.061077 计: 3.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048,966,997 99.971814 5,651,182 0.025623 565,299 0.002563 H股 29,617,084,125 99.864839 9,066,000 0.030569 31,018,975 0.104592 普通 股合 51,666,051,122 99.910463 14,717,182 0.028460 31,584,274 0.061077 计: 3 4.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054,840,478 99.998445 342,900 0.001555 100 0.000000 H股 29,654,172,700 99.989897 23,000 0.000077 2,973,400 0.010026 普通股合 51,709,013,178 99.993542 365,900 0.000708 2,973,500 0.005750 计: 5.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054,601,896 99.997363 552,082 0.002503 29,500 0.000134 H股 29,654,172,700 99.989897 23,000 0.000077 2,973,400 0.010026 普通股合 51,708,774,596 99.993081 575,082 0.001112 3,002,900 0.005807 计: 6.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宝江先生为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4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1,956,881,494 99.554291 98,137,184 0.444962 164,800 0.000747 H股 29,390,367,551 99.100381 263,828,149 0.889593 2,973,400 0.010026 普通股 51,347,249,045 99.293972 361,965,333 0.699959 3,138,200 0.006069 合计: 7.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肖伟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043,590,219 99.947435 11,368,888 0.051548 224,371 0.001017 H股 29,553,482,174 99.650382 99,865,326 0.336732 3,821,600 0.012886 普通股 51,597,072,393 99.777074 111,234,214 0.215102 4,045,971 0.007824 合计: 8.议案名称:关于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发行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053,374,498 99.991798 1,623,982 0.007363 184,998 0.000839 H股 29,654,172,700 99.989897 23,000 0.000077 2,973,400 0.010026 普通股 51,707,547,198 99.990707 1,646,982 0.003185 3,158,398 0.006108 5 合计: 9.议案名称:关于聘用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054,638,896 99.997531 515,082 0.002335 29,500 0.000134 H股 29,645,050,593 99.959138 9,145,107 0.030836 2,973,400 0.010026 普通股 51,699,689,489 99.975512 9,660,189 0.018681 3,002,900 0.005807 合计: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1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4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 8,876 99.9961 342,9 0.00386 100 0.000001 配方案的议案 ,416, 36 00 3 032 6 关于选举张宝江先生为 8,778 98.8925 98,13 1.10555 164,8 0.001857 执行董事的议案 ,457, 92 7,184 1 00 048 7 关于选举肖伟先生为独 8,865 99.8693 11,36 0.12807 224,3 0.002528 立董事的议案 ,165, 98 8,888 4 71 773 9 关于聘用 2024 年度会 8,876 99.9938 515,0 0.00580 29,50 0.000332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14, 65 82 3 0 45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不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1.本次会议议案 1 至议案 7、议案 9 均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获得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 8 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3.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会议的监 票人。本公司股东授权代表周仕林、刘鑫璐,监事关兴社,以及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律师张宽于本次会议上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宽、徐秋娴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会议召集 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