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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3-2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 《国 有 企 业、 上 市 公 司 选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管 理 办 法 》

《上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自 律 监 管 指 引 第 1 号 - - 规 范 运 作》

和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等 相 关 规 定, 中 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下简称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本 着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2023 年 2 月 10 日,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通 过 线 上 会 议

形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大华事

务所”)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签字

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年度

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工

作进展和关键审计事项初步判断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沟通,并建议

大华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关注历史遗留问题、诉讼相关事项对财
务报表的影响等。
    (二)2023 年 3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第

一次会 议,审 议 通 过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 《2022

年年度报告 (H 股)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业绩公

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为中州国际及授权中州国际为下

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议案》等议案 (相关议案中财

务报表经大华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三)2023 年 4 月 2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对 《关于续

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能够独

立、客观、公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专

业水平和服务经验,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事

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3 年 8 月 3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第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关于调整日

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交易上限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五)2023 年 9 月 19 日,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召 开 审 计 委 员

会现场调研座谈会,听取了 2023 年上半年公司计划财务总部在

财务 管 理 方 面 主 要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的 汇 报、 公 司 稽 核 审 计 总 部

2023 年 1 月 -8 月份主要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大华事务所签字
合伙人关于公司 2023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中期审阅情况的汇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大华事务所的中期审阅工作情况、

重点关注问题、过往管理建议书的改进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询问和

沟通;对财务管理方面的数据分析情况提出了相关修订建议,敦

促公司发挥好财务管理在资源配置和经营赋能方面的作用;同时

建议公司关注长期盈利能力较弱的分支机构,在开展行业对标的

基础上研究可行的调整方案和处置措施。
     (六)根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 则》 等 相 关 法 规 的 修 订 出 台,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2023 年组织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并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

的议案》,进一步完善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机制。

     二、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对大华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

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大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 计 报 告, 切 实 履 行 了 审 计 委 员 会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监 督

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