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经销商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通用 股份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设备购销及安装 合同》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就通用股份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通用股份及全资子公司与江苏红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设备购销及安 装合同》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在指定银 行的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销商在该授信额度项下的融资用于向公司 支付采购货款,担保总额不超过 1,800 万元,具体以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期限为一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并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公司下游 非关联经销商。公司将根据与经销商的历史交易记录、经销商资信情况等通过分 析提取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商业信誉良好、遵守公司营销纪律和销售结算制度、 并愿意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经销商推荐给银行。如经销商违规违纪,公司可考虑 取消担保或降低担保额度。 1、公司名称:四川路易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德智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11 号 2 栋 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01 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轮胎,橡胶制品,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机械设备, 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四川路易轮胎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 5,516.60 万 元,负债总额 1,780.5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218.7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780.54 万元),净资产 3,736.06 万元,营业收入 8,164.71 万元,净利润 4.07 万 元。(未经审计) 最高担保金额:公司为四川路易轮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2、公司名称:四川鑫蜀通轮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俊峰 注册资本:700 万元人民币 2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星月社区物流大道 456 号 成立日期:2013 年 05 月 29 日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轮胎、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摩托车、五金产品、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品)、建材、日用百货;广告业(不含气球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 (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四川鑫蜀通轮胎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4,089.37 万元, 负债总额 3,366.00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8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366.00 万元),净资产 723.37 万元,营业收入 9,175.63 万元,净利润 21.20 万元。(未经 审计) 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最高担保金额:公司为四川鑫蜀通轮胎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金额为 800 万 元。 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上述被担保人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目前公司确定的担保主要内容包括: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担保金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 1,800 万元,具体以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 准。 3 (四)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 针对为经销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 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加入进 来的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银行及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用途限于向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要求经销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 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 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经 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公司章程、协议约定,对经销商实施保前审 查、保中督查、保后复核,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为符合资质条 件的经销商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担保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有利于 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扩大销售规模,进一步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 关系,同时有利于应收账款回笼,增加公司资产流动性,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 赢。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符合 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 独立意见:1、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2、为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提升销售规模,增强与经销商建 4 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符合一定条件的优质 经销商在指定银行的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公司要求经销商提供反 担保,并在保前、保中、保后持续监控经销商的贷款、信用及财务状况,能有效 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对上述经销商 提供担保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合 作,由银行为经销商购买公司产品提供融资,支持对象均为公司的优质经销商, 贷款额度以及贷款的用途有严格限制,有利于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 经销商的合作关系。在担保期和担保额度内的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担保的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08,291.47 万元 (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8.13%。其中,公司对全资 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504,491.4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7.25%, 其余为公司对经销商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331,440.8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7.30%。截止目前,公司无逾 期担保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履 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通用股份《公司 5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的实施有利 于加强与经销商的合作关系,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 构无异议。 二、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 名非关联董事 (包括 3 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认为: 此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 方的关联交易是有确切必要性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诚实、 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的 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认的条款 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1、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 联 上年(前 上年(前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交 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次)预计 次)实际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类别 金额 发生金额 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 电力 9,500.00 6,225.40 6 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 蒸汽 9,500.00 4,676.69 柬埔寨产能进度高于预 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有限公司 电力、蒸汽 3,600.00 4,098.57 期 采 购 江苏红日光伏农业有限公司 电力 300.00 227.72 燃 料 和 动 江苏红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力 配电柜/电力安 (曾用名:江苏红豆电力工程 500.00 413.00 装 技术有限公司) 小计 23,400 15,641.38 垫布,包装 无锡市通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200.00 482.05 膜、袋子 服装、水、房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115.62 租 无锡红豆包装装潢印刷有限公 纸箱 60.00 35.21 司 无锡红豆杉庄会议中心有限公 采 购 餐饮、住宿 80.00 78.69 司 产品、 货物、 无锡后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水 100.00 81.80 房 租 等 江苏红豆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软件开发 400.00 44.82 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房租、物业等 100.00 56.47 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有限公司 水、房租 170.00 235.40 无锡红豆居家服饰销售有限公 服装 50.00 3.36 司 小计 2,360.00 1,133.42 向 关 无锡市通源塑胶制品有限公 废料 300.00 144.37 联 人 司 无锡红豆包装装潢印刷有限 废料 900.00 307.89 销 售 公司 产品、 小计 1,200.00 452.26 商品 总计 26,960.00 17,227.06 2、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7 本年年初 本次预计金 占同类 至披露日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 本次预计 业务比 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际发生金额 易类别 金额 例 累计已发 发生金额 差异较大的 (%) 生的交易 原因 金额 新项目产能 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 电力 10,000.00 40.00 651.75 6,225.40 释放 新项目产能 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 蒸汽 9,500.00 72.00 461.59 4,676.69 释放 采购燃 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有 柬埔寨项目 料和动 电力、蒸汽 16,000.00 40.00 987.83 4,098.57 限公司 增量 力 江苏红日光伏农业有限 电力 300.00 1.00 16.33 227.72 公司 江苏红豆能源科技有限 配电柜/电力 500.00 2.00 10.44 413.00 公司 安装 无锡市通源塑胶制品有 垫布,包装 900.00 45.00 60.83 482.05 限公司 膜、袋子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 服装、水、房 200.00 48.00 3.39 115.62 公司 租 无锡红豆包装装潢印刷 纸箱 60.00 80.00 0.00 35.21 采购产 有限公司 品、货 无锡红豆杉庄会议中心 餐饮、住宿 250.00 25.00 1.23 78.69 物、房 有限公司 租等 无锡后墅污水处理有限 水 100.00 32.00 5.45 81.80 公司 江苏红豆工业互联网有 软件开发 400.00 25.00 0.00 44.82 限公司 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 房租、物业 100.00 50.00 0.24 56.47 公司 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有 水、房租 500.00 40.00 0.00 235.40 限公司 无锡红豆居家服饰销售 服装 50.00 49.00 3.23 3.36 有限公司 向关联 无锡市通源塑胶制品 废料 300.00 15.00 0.00 144.37 人销售 有限公司 产品、 无锡红豆包装装潢印 废料 900.00 45.00 0.00 307.89 商品 刷有限公司 总计 - 40,060.00 2,202.31 17,227.06 8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 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鸣江,注册 资本 28,555 万元,地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升村东升路 301 号,经营范围 为服装、鞋帽、电子产品、玩具、针纺织品的制造、加工、销售;利用自有资金 对外投资及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电力业务;管道蒸汽 供应;热力生产及供应;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提供企业管理服务;燃料油 (不含危险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国公司是由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和周鸣江等 18 位 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红豆集团占注册资本的 43.9678%, 为第一大股东。 南国公司与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南国公司总资产 490,522.89 万元,净资产 150,790.28 万元;2023 年 1-9 月,南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3,727.79 万元,实现净利润 3,988.28 万元。(未经审计) 2、江苏红日光伏农业有限公司 江苏红日光伏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光伏”)法定代表人刘航兵,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地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湖塘桥村,经营范围为分布 式能源智能微电网、热电联供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光伏系统工程的施工、维护;光伏设备的安装、销售、维护;合同能源管 理、节能环保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日光伏与公司同为红豆集团同一控制下的公司。 9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红日光伏总资产 19,044.43 万元,净资产 13,521.31 万元,2023 年 1-9 月,红日光伏实现营业收入 749.30 万元,净利润 206.51 万元。 (未经审计) 3、江苏红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红豆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红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能源”)法定代表人支民,注 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地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升村东升路 301 号, 经营范围为承装(修、试)类四级电力设施业务;电力工程总承包;电力电气工 程设计、施工、安装;电力自动化工程安装、调试;化工设备、机电设备安装、 检修、调试、运行维护;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建筑机械、机电设备、太阳能光伏设备、电力设备、环保设备的研发、销售、安 装调试;建筑材料的销售、研发;电力、热力的供应;电力控制设备、船用电器、 仪表机箱、电器元件的制造、加工;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的施工;道路普通货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推广服务;特种设备出租;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红豆能源为南国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国公司与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 司。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红豆能源总资产 53,967.54 万元,净资产 34,448.16 万元,2023 年 1-9 月,红豆能源实现营业收入 33,872.46 万元,净利润 4,511.43 万元。(未经审计) 4、无锡市通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无锡市通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塑胶”)法定代表人周向东, 注册资本 150 万元,地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升村东升路 301 号,经营范围 10 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装订,其他印刷品印刷。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无纺布 制品的制造、加工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通源塑胶为南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南国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 公司。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通源塑胶总资产 1,496.07 万元,净资产 1,892.07 万 元,2023 年 1-9 月,通源塑胶实现营业收入 1,373.73 万元,净利润-124.37 万元。 (未经审计) 5、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股份”)法定代表人戴敏君, 注册资本 229,969.1852 万元,地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装服饰零售; 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 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 医用)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 制造;针纺织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销 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家具销售;家 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 货币专用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品牌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红豆股份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代码 600400),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占 股 58.82%,为控股股东。 11 红豆股份与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红豆股份总资产 507,366.83 万元,净资产 295,866.20 万元,2023 年 1-9 月,红豆股份实现营业收入 155,619.17 万元,净利润 3,920.02 万元。(未经审计) 6、无锡红豆包装装潢印刷有限公司 无锡红豆包装装潢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包装”)法定代表人周宏 江,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地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陈市村,经营范围为包装 材料的研发;包装装潢印刷品设计、印刷、装订;包装服务;包装箱、纺织品的 研发、设计、制造、加工;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 办公用品、塑料制品的销售;废旧物资的储存与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 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红豆包装为红豆集团童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红豆集团童装有限公司与 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红豆包装总资产 43,612.49 万元,净资产 19,959.72 万元,2023 年 1-9 月,红豆包装实现营业收入 12,926.59 万元,净利润 584.46 万 元。(未经审计) 7、无锡红豆杉庄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无锡红豆杉庄会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杉庄”)法定代表人蒋叶 丹,注册资本 12,480 万元人民币,地址锡山区东港镇紫杉路 1 号,经营范围为 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服务,酒店管理服务;卷烟 (含雪茄烟)的零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中餐、西餐制售(含凉菜、含裱花 蛋糕、含生食海产品);住宿服务;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 (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12 红豆杉庄与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红豆杉庄总资产 14,683.24 万元,净资产-12,683.57 万元,2023 年 1-9 月,红豆杉庄实现营业收入 2,546.98 万元,净利润-681.30 万 元。(未经审计) 8、无锡后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无锡后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兵,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地 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后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为无锡红豆居家服饰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 锡红豆居家服饰有限公司与公司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无锡后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 2,473.81 万元, 净资产-1,906.78 万元,2023 年 1-9 月,无锡后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489.48 万元,净利润-262.21 万元。(未经审计) 9、江苏红豆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江苏红豆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联网公司”)法定代表人奚丰, 注册资本 3,108.808 万元人民币,地址为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同惠街 19 号,经 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 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 统;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企业形 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服装服饰批发;可穿戴智 能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 许可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人 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数字内容制 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专用设备修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 13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互联网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互联网公司总资产 3,133.36 万元,净资产 1,380.64 万元,2023 年 1-9 月,互联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21.09 万元,净利润-637.23 万元。(未经审计) 10、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国际”)法定代表人戴敏君, 注册资本 43,923.4 万元人民币,地址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市镇,经营范围 为进出口业务(按国家批准项目),开展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加工、 来样加工及补偿业务;针纺织品、服装的制造、加工、销售;摩托车、电动车及 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豆国际与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红豆国际总资产 837,900.50 万元,净资产 348,164.32 万元,2023 年 1-9 月,红豆国际实现营业收入 269,245.54 万元,净利润 5,445.79 万元。(未经审计) 11、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有限公司 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港特区”)法定代表人陈坚刚, 注册资本 1,000 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租赁及贸易,注册地址为柬埔寨西哈努克省 波雷诺区 4 号国道 212 公里处。 江苏中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西港特区股份 49%,江苏中柬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与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西港特区总资产 471,795.09 万元,净资产 311,909.63 万元,2023 年 1-9 月,西港特区实现营业收入 22,519.69 万元,净利润-1,867.77 万元(未经审计)。 12、无锡红豆居家服饰销售有限公司 无锡红豆居家服饰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居家”)法定代表人周兵, 14 注册资本 108 万元,地址为锡山区东港镇港下红豆工业城内。经营范围为服装、 服饰、鞋帽、针纺织品、化妆品、工艺美术品、床上用品、箱、包及日用百货的 批发及零售;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可穿戴智能 设备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豆居家为无锡红豆居家服饰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无锡红豆居家服饰有 限公司与公司同属于红豆集团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红豆居家总资产 40,174.77 万元,净资产 21,269.80 万元,2023 年 1-9 月,红豆居家实现营业收入 65,961.16 万元,净利润 2,028.91 万元。(未经审计)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协议签署情况 1、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的商品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电、蒸汽、用水需求、原 辅材料等;向关联方销售的商品主要为关联方在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的废料。公 司与上述关联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 价依据。 2、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22 年 3 月 27 日,公司与南国公司签订《有关蒸汽和用电的供需协 议》,约定由南国公司为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蒸汽、电,蒸汽费用根据南国公司 物价主管部门当期公布的核定价格计算;电费包括根据南国公司物价主管部门当 期公布的核定价格计算的费用,以及南国公司因向公司供电而产生的各种合理损 耗费用,该等损耗费用将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 方协商一致另行续约。 15 (2)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与红日光伏签订《光伏能源管理协议》,约定 公司将位于江苏省无锡市东港镇科技创业园的通用股份所属厂房屋顶及其附属 场地提供给红日光伏用于电站建设及建成电站的运营。红日光伏免费使用公司房 屋屋顶年限为电站建成投运之日起至 2040 年,并按照国家分布式规范在公司用 户侧并网连接,所发电力由公司使用。协议有效期至 2040 年 5 月止。 (3)公司与关联方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按每次发生的交易签署购销合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 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 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 据,因而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上述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 造成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此项 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 关联交易是有确切必要性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诚实、信 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监事会 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慎核查,确认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自 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16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 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 定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通用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的实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需求,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无异议。 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江苏红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设备 购销及安装合同》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投资建设半钢技改项目及泰国高性能子午胎扩建项目,为生产经营需 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用橡胶(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子公司”) 与红豆能源签署《设备购销及安装合同》,合同总金额 6,799.80 万元。包括公司 半钢技改项目配电安装 399.80 万元,泰国子公司低压配电柜 3,300 万元,泰国子 公司配电安装 3,100 万元。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已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 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7 (1)公司名称:江苏红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成立时间:2015 年 12 月 10 日 (4)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升村东升路 301 号 (5)法定代表人:支民 (6)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承装(修、试)类四级电力设施业务;电力工程总承包; 电力电气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电力自动化工程安装、调试;化工设备、机电 设备安装、检修、调试、运行维护;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建筑机械、机电设备、太阳能光伏设备、电力设备、环保设备的研发、 销售、安装调试;建筑材料的销售、研发;电力、热力的供应;电力控制设备、 船用电器、仪表机箱、电器元件的制造、加工;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城市及道 路照明工程的施工;道路普通货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推广服 务;特种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为 51.60%。 (9)主要财务数据: 18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红豆能源总资产 51,990.83 万元,净资产 30,055.83 万元,2022 年 1-12 月,红豆能源实现营业收入 46,582.18 万元,净利润 6,273.14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红豆能源总资产 53,967.54 万元,净资产 34,448.16 万元,2023 年 1-9 月,红豆能源实现营业收入 33,872.46 万元,净利润 4,511.43 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方关系介绍 红豆能源为南国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国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红 豆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履约能力分析 红豆能源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泰国子公司配电及安装工程,本次交易属于购买资 产。 该批设备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 遵循诚实信用、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参照市场同期同类服务价 格协议确定,最终按照协议价格约定执行。 19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名称:配电工程 买方:通用橡胶(泰国)有限公司 卖方:江苏红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A、低压配电柜 (1)总金额:3,300 万元 (2)交货时间:2024 年 3 月 30 日前到货 (3)结算方式和期限:签订合同后 12 个月支付合同总额 30%,发货后(提 单日后)12 个月再支付 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付 30%(若因乙方原 因未通过验收,付款时间顺延),质保期满后再 12 个月付 10﹪,买方以电汇形 式支付货款,支付的币种为人民币。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双方签定技术协议制造。 三、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卖方提供的货物应满足买方的使用要求, 随附有效检验报告和检验合格证。保质期自买方收到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 起 12 个月。 2、配电安装 买方:通用橡胶(泰国)有限公司 卖方:江苏红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A、第二标段配电安装 (1)总金额:3,100 万元 (2)交货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前完工 20 (3)结算方式和期限:进度款 60%,每月按工程量支付月进度款,最多支 付至 60%。工程完工验收后付至 85%,审计结束付至 95%,质保期满后付清。买 方以电汇形式支付货款,支付的币种为人民币。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双方签定技术协议实施。 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乙方安装的货物应满足买方的使用要求, 保质期自买方收到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3、配电安装 买方: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江苏红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A、半钢技改项目配电安装 (1)总金额:399.80 万元 (2)工期:2024 年 3 月主材进场 (3)结算方式和期限:签订合同进场后月进度款 60%,完工验收合格后付 至 85%,审计结束付至 95%,余 5%质保期满无问题付清。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安装。 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保证质量。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保修期。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及泰国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效保障 各项目投产顺利推进,为项目尽早投产创造有利的条件,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 21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 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三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交易是为保障泰国子公司扩建项目和国内半钢技改项目顺利投产 需要。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 远稳定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3)公司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监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协 议内容合法合规,约定条款公平公正,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1、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西港特区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22 2023 年 12 月,公司柬埔寨子公司向柬埔寨西港特区租赁土地使用权,其中 工业用地租赁费用 45 美元/平米,租期 30 年,物业管理费(租地)每月 0.044 美 元/平米;住宅中心用地租赁费用 80 美元/平米,租期 30 年,物业管理费(租地) 每月 0.25 美元/平米。租金为工业用地使用权总价约 421 万美元(不含税),住 宅中心用地使用权总价约 36 万美元(含税)。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无锡红日风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红日风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2023 年 4 月,公司受让红日风能 10%股权(认缴出资 500 万元,实缴出资 80 万元),截至目前,红日风能已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457 万美元和 500 万元。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通 用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是为保障泰国子公司扩建项目和国内半钢技改项目顺利投产需要,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定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保荐机构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