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7-06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7.0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6.94 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拟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
过人民币 7.0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20)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6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如在实
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股数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00 元/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94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计算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
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589,490,73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总数 2,490,60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587,000,135 股,计算公式
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
股本=(1,587,000,135*0.056)÷1,589,490,735≈0.0559 元/股。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00-0.0559)÷(1+0)≈6.94 元/股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60.23 万股至 720.46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589,490,735 股的 0.23%至
0.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