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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高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04-13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林建忠先生,1962 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研究生,
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高级专家。兼任
福建省现代金融学会副会长、福建省反洗钱协会副会长。先
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厦门江头支行副行长,厦门分行东区支
行行长,厦门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厦门市分行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福建省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3 年 5 月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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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度,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在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
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
慎决策并发表意见。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2 次。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4 次,亲自出席会议 4 次,审议 25 项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 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包括审
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审议 12 项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 2 次,审议 3 项议案;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议 4 项议
案;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 1 项议案。本人能够充分运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勤
勉尽责,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
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
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
并提供了便利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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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或邮
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
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和财务状况,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时
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对本人们现场工作积极
配合,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
于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终止 PPP 项目投资的议案》
为关联交易终止事项,董事会在对以上议案表决时,关联董
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人数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人同意
《关于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终止 PPP 项目投资的议
案》。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的相关情况
    在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与公司财务负责人有效沟通,签署定期
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确保了公司定期报告的效果和如期披
露。
    (三)公司聘任高级箮理人员相关情况
    2023 年,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聘任人员具备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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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应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有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确定企业负责人考核指标及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
业绩考核结果的相关情况
   确定的企业负责人考核指标及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
考核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侵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同意确定的企业
负责人考核指标及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相
关事项。
    (五)公司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相关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
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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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
    2024 年,在股东的大力支持下,本人将切实、独立地履
行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忠实、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
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与协作,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
规范运作以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公司治理事项。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
员给予了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林建忠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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