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元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北元集团首 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4 号)核准,北元集团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61,111,112 股,并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3,25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3,611,111,112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25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90.0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为陕 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上述股东持有首次公开发行时限售股合计 1,275,166,667 股,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持有的限售股变更为 1,402,683,334 股,将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星期六)锁定期届满并自 202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实施 2021 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3,611,111,1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合计 转增股 361,111,112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 3,972,222,224 1 股 , 其 中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为 1,426,443,334 股 ,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为 2,545,778,890 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完成了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 增股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972,222,224 股,各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3,972,222,22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股为 1,402,683,334 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 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作 出的承诺如下: “1、自北元集团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本公司持有的北元集团的股份,也不由北元集团回 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持有北元集团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 3、北元集团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北元集团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北元集团股票的锁 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4、北元集团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若(1)北元集团或者本公司因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 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或者(2)本公司因违 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本公司不减持本公司 持有的北元集团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 2 5、若北元集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 定作出之日起至北元集团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本公司持 有的北元集团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 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违法退市情形。 6、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 份价格、股份数量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 应调整。 7、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 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 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无其他上市特别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402,683,334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 (三)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股) 数量(股) (股)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 1 1,402,683,334 35.31% 1,402,683,334 0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1,402,683,334 35.31% 1,402,683,334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3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402,683,334 -1,402,683,334 0 售条 2、其他境内机构持有股 件的 0 0 0 份 流通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股份 1,402,683,334 -1,402,683,334 0 合计 无限 A股 2,569,538,890 1,402,683,334 3,972,222,224 售条 件的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流通 2,569,538,890 1,402,683,334 3,972,222,224 合计 股份 股份 — 3,972,222,224 0 3,972,222,224 总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元集团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的数量、上市流 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 规则以及相关股东作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北元集团与本次限售股 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 流通事项无异议。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