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 求,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 2023 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付金科先生、相里六续先生、 李美霞女士、蔡杰先生,现任独立董事蔡杰先生、盛秀玲女士、 刘艳霞女士、李琼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及现任独立董事严 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