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元集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4-19
2023 年,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
审慎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和 1 名非
独立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李
美霞担任,委员由董事郭建和独立董事付金科担任。审计委员会
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成员均具有
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
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刘艳霞担任,委员由董事薛海龙和独立董事
盛秀玲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所有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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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 6 次会议,均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会议程序,并发表了专业意见。
1.2023 年 3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
议审议。
2.2023 年 4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议案》
等 13 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3.2023 年 8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等 6 项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4.2023 年 9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
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3 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5.2023 年 10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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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6.2023 年 12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关于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2 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全体会议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为董事会的决策
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一)选聘、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认真审查了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
的相关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及资料,并通过面谈的方式与希
格玛事务所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和交流,充分考察了希格玛事务所
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及能力,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
玛事务所具备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执业资质条件,具备相应的知
识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熟悉相关监管要求,
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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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与评估,希格玛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
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性,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
各项工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真实、完整和准确,如实反映了公司年度财务状况,不存在相
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
性,就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审计特别关注问题及审计重点
内容与相关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计
划执行。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
制度。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公司的
内控制度和控制的有效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
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积极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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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提高了审计
效率和审计质量,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同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重大事项出具了
专项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沟通协调外部审计机构,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 年,我们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继续秉持
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重点
关注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持
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全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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