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12-05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北京
2024 年 12 月 20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决议案
1.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
2.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2
3.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5
注:1.上述决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
2.如无特殊说明,本会议资料中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本行”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邮政集团”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II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监管要求及本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的《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
关安排的议案》,结合经审阅的 2024 年中期业绩情况,本行拟
定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4 年 上 半 年 本 行 归 属 于 银 行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488.15 亿元。本行拟以总股本 99,161,076,038 股普通股为基数,
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 2024 年度中期现
金股利,每 10 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 1.477 元(含税),合计人
民币 146.46 亿元(含税),中期现金股利总额占 2024 年半年度
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银行股东净利润的 30%。A 股及 H 股股权
登记日为 2025 年 1 月 7 日,A 股派息日为 2025 年 1 月 8 日,H
股派息日为 2025 年 1 月 24 日。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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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清算
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董事薪酬方案及相关规定,结合董事考核及履职情况,
制定本行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 年度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是
社会保险、
姓名 职务 否在股东单位或其
住房公积金、 其他货币
应付薪酬 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企业年金的 性收入
单位缴费等
刘建军 执行董事、行长 - - - 是
执行董事、副行长、
姚 红 164.99 28.17 - 否
首席风险官
韩文博 非执行董事 - - - 是
陈东浩 非执行董事 - - - 是
刘新安 非执行董事 - - - —
张宣波 非执行董事 - - - —
胡宇霆 非执行董事 - - - —
丁向明 非执行董事 - - - 是
余明雄 非执行董事 - - - —
温铁军 独立非执行董事 46.00 - - 否
钟瑞明 独立非执行董事 46.00 - - 否
2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潘英丽 独立非执行董事 44.00 - - 否
唐志宏 独立非执行董事 37.32 - - 是
洪小源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已离任人员
原执行董事、原副
张学文 66.16 8.24 - 否
行长
魏 强 原非执行董事 - - - 是
黄 杰 原非执行董事 - - - —
刘 悦 原非执行董事 - - - 否
傅廷美 原独立非执行董事 11.50 - - 否
胡 湘 原独立非执行董事 44.00 - - 是
注:
(1)上表披露薪酬为本行董事 2023 年度全部税前薪酬(不
含 2023 年度发放的以往年度绩效年薪)和在邮储银行任职期间
的社保福利情况,其中包括本行已于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
数额。
(2)相关董事的税前薪酬中,部分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
延期支付期限为 3 年,每年支付比例为 1/3。如在规定期限内相
关人员出现本人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本行将根据情节严
重程度,止付部分或所有未付金额;情节严重的,本行将追索已
发放的相关薪酬。
(3)执行董事、行长刘建军先生在本行的控股股东中国邮
政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2023 年未在本行领取薪酬。
3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2023 年,非执行董事韩文博先生、陈东浩先生、丁向
明先生以及已离任的原非执行董事魏强先生、刘悦先生未在本行
领取薪酬。
(5)刘新安先生、张宣波先生、胡宇霆先生、余明雄先生、
黄杰先生为 2024 年新任非执行董事,洪小源先生为 2024 年新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 年均未在本行领取薪酬。
(6)本行部分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其他法人或组织担任独立
非执行董事并领取薪酬,该情形不构成上市地监管规则下自关联
方领取薪酬。
(7)本行董事的任期请参见本行定期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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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三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清算
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监事薪酬方案及相关规定,结合本行监事考核及履职情
况,制定本行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 年度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社会保险、 2023 年任职期间是
姓名 职务 住房公积 否在股东单位或其
其他货币
应付薪酬 金、企业年 他关联方领取薪酬
性收入
金的单位缴
费等
监事长、股东代表
陈跃军 172.83 29.33 - 否
监事
白建军 外部监事 30.00 - - 是
陈世敏 外部监事 30.00 - - 是
李 跃 职工监事 - - - 否
谷楠楠 职工监事 - - - 否
已离任人员
赵永祥 原股东代表监事 - - - 是
吴 昱 原外部监事 12.50 - - 是
卜东升 原职工监事 -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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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表披露薪酬为本行监事 2023 年度全部税前薪酬(不
含 2023 年度发放的以往年度绩效年薪)和在邮储银行任职期间
的社保福利情况,其中包括本行已于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
数额。
(2)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陈跃军先生的税前薪酬中,部
分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为 3 年,每年支付比例
为 1/3。如在规定期限内相关人员出现本人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
常暴露,本行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止付部分或所有未付金额;
情节严重的,本行将追索已发放的相关薪酬。
(3)本行职工监事李跃先生、谷楠楠先生以及已离任的原
职工监事卜东升先生作为职工监事身份不领取薪酬,未统计其在
本行按照员工薪酬制度领取的薪酬。
(4)已离任的原股东代表监事赵永祥先生 2023 年未在本行
领取薪酬。
(5)本行监事的任期请参见本行定期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监事会会议审议,
因与本议案无重大利害关系的监事占全体监事的比例低于三分
之二,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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