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宇股份”或“公司”)2020 年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星宇股份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 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2 号), 星宇股份于 2020 年 10 月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5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中介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共计 9,395,283.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1,490,604,717.00 元。上述募 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0)00131 号验资 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49,060.47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58,818.46 1 项目 金额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405.64 加: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的发行中介费用 - 本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95,647.65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24,127.96 减: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的发行中介费用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459.05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余额 73,978.74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其管理和监督 做了明确规定,并有效执行。公司监事会能够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违规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专 户余额为 73,978.74 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账户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8110501012001631581 募集资金专户 7,020.6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8110501014201654734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30,084.8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32050162843600003850 募集资金专户 6,773.19 新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32050162843609688888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30,075.00 新北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8110501012601631573 募集资金专户 25.06 2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账户余额 合计 73,978.7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 过 8 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 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 账户余额 60,159.88 万元(含利息)。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 3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3,427.55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7 月 20 日和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三次董事会会 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制造产 业园电子工厂”的议案》,将“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变更为“星宇股 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 2024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模具工厂项目基建期延期至 2024 年,设备投资期根据实 际投产进度相应顺延。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重大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星宇股份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 附表: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127.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4,5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946.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6.33% 截至期末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期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入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项目 变更(如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金额(1) (2) 金额的差额 (4)=(2)/(1) 态日期 大变化 有) (3)=(2)-(1) 智能制造 尚未达到预 产业园模 57,000.00 57,000.00 57,000.00 9,372.23 23,794.58 -33,205.42 41.7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定使用状态 具工厂 智能制造 产业园电 54,500.00 711.51 711.51 - 711.51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子工厂 补充流动 38,500.00 37,560.47 37,560.47 - 37,548.13 -12.34 99.9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智能制造 尚未达到预 产业园五 是 - 53,788.49 53,788.49 14,755.73 20,892.20 -32,896.29 38.8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定使用状态 期 5 合计 150,000.00 149,060.47 149,060.47 24,127.96 82,946.42 -66,114.05 55.65 公司统筹规划实施募投项目的各项资源,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有序逐步实施,其中: 模具工厂项目基建期三年,2021 年为第一年,即项目基建原计划于 2023 年第四季度完成。在实际 推进过程中,由于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审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慎控制投资进度,导致整个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2024 年 2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将模具工厂项目基建期延期至 2024 年,设备投资期根据实际投产进度相应顺延。 电子工厂项目基建期三年,原拟以 2022 年为第一年,2021 年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主要为设计费和 前期准备费用。2022 年 8 月电子工厂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 “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原计划该项目用于车灯 LED 模组及其他电 子模组生产和检测,主要为扩大车灯电子生产规模。经慎重考虑,公司拟通过提升现有电子工厂 生产效率以及在现有厂房条件下优化生产布局、适度增加电子产线等方式以满足后续客户订单需 求。公司预计贯穿式前部车灯将具有良好的前景和巨大的市场,为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益,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 制造产业园五期”,实施主体为星宇股份,实施地点在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 709 号。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项 目变更为“智能制造产业园五期”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司使用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 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 8 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和保荐 6 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 50,659.88 万元(含利息)。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项目金额 3,427.55 万元。 7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