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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文轩:新华文轩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2024-03-28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子斌、邓富民、

李旭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子斌、邓富民、李旭的任职经历以及其出

具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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