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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都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27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0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

知和材料,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

在本公司总部 5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

事 12 名,王晖、何维忠、王永强、郭令海、乔丽媛、马晓峰、邵赤

平、樊斌、陈存泰 9 名董事现场出席,董晖、宋朝学 2 名董事通过电

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独立董事甘犁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会议,

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宋朝学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王晖董

事长主持。5 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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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议通过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经营工作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暨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

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王晖先生、王永强先生、乔丽媛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本议

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发展需

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

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

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

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

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

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暨与关

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


                                 2
有限公司关于购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王晖先生、王永强先生、乔丽媛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纳

入本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

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

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

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

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

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

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王晖先生、何维忠先生、王永强先生、乔丽媛女士、董晖

先生、马晓峰先生、甘犁先生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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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额度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

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

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

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

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2023 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2023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关于成都银行抵债资产管理相关情况的报

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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